交警加大处罚力度 7种交通违法19日起上限处罚

2009-06-19 05: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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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交警示范岗后,路口的通行能力提升了。 记者 刘鹏 摄 (资料照片)



    半岛都市报6月18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周江波 辛磊) 创城期间可别让交通陋习“拖后腿”。为配合本市的“创城”行动,交警部门从19日起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处罚力度,尤其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以此营造安全、文明和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七区12个示范点及50条示范路的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机动车闯红灯、争道抢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 、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7种交通违法行为较为常见,是交通陋习。为做好目前的“创城”工作,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创城顺利实施:对东海路、山东路、辽宁路等城市交通主干道,五四广场、音乐广场等大型广场及中山路商业街、台东三路步行街、昌乐路文化街等人车流量大、繁华地段和路口布设临时交通岗位,增派交通协勤人员维护疏导交通,纠正各类违法交通行为,规范行人过街秩序及车辆停放秩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同时,会同市建委、民政局、旅游局等单位对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检查规范,使其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与市建委联合执法,确保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与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执法,保证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发生;与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共同巡查,保证各公交站点附近的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执法,清理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会同市交通委、市残联,解决非法营运车辆争抢客源现象;会同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执法,使社会停车场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停车率超过85%。

    ■新闻链接

    12个示范点:青岛火车站、沧口火车站、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汽车北站、青岛汽车东站、沧口长途汽车站、馆陶路长途汽车站、青岛市公路客运站(含火车站分站、利津路分站、内蒙古路分站)、青岛轮渡站、黄岛轮渡站、薛家岛轮渡站。

    50条示范路:香港路、东海路、福州路、南京路、山东路、延安三路、广西路、费县路、四川路、贵州路、太平路、莱阳路、文登路、南海路、正阳关路、银川路、威海路、台东一路、辽宁路、胶州路、内蒙古路、沈阳路、延吉路、辽阳路、哈尔滨路、黑龙江路、杭州路、温州路、人民路、四流路、重庆路、书院路、夏庄路、浮山路、九水路、青山路、振华路、永平路、海尔路、深圳路、正阳路、长城路、明阳路、华城路、黄河东路、江山路、长江路、香江路、井冈山路、崇明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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