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录取7月2日开始 共分六个批次进行

2009-06-25 05: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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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录取落榜还有俩选择

    如果考生在前六个批次的录取中,都没有被高校录取,那还有两个选择,即参加注册录取试点院校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

    注册录取试点院校招生计划与征求志愿院校招生计划同时公布。计划公布后,考生应在9月15日至20日到试点院校进行报名,试点院校自主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征求志愿录取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时间:9月22日至23日。

    2009年,我省高考六个批次的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专科(高职)二批、体育专科(高职)、艺术专科(高职)因生源不足或报到率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参加我省征求志愿录取。拟参加征求志愿的有关院校须于9月10日前将计划缺额情况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于9月11日至12日进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14日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志愿院校和计划数。考生应于9月15日至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间:9月24日至28日。

    ■相关新闻

    报考公安院校今起进行政审

    6月24日,省考试院公布我省2009年本专科军检线,本科军检线文科576分,理科557分,专科军检线在本科军检线下40分,达到本专科军检线又欲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从25日起到当地公安局政工部门进行政审,政审时间截至6月29日。

    根据规定,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本、专科军检分数线且拟报考相应公安院校的考生,向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政审结束后考生要按照政审部门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院校招生考生政审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及军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

    2009年公安普通院校(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面试、体检时间为7月1日,地点为山东警察学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2009年公安现役院校(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面试、军检体能测试时间为7月1日,地点为山东边防总队医院(济南市解放东路59-3号)。考生可于7月5日、7月7日后向招生院校查询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结果。 记者 刘雪莲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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