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6月30日讯 记者从物价局获悉,6月30日起,为保持车用天然气价格与汽油价格的合理比价关系,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本市车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8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90元。同时,居民用气价格仍维持原来的每立方米2.4元不变。
青岛市物价局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禁价外加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本市目前用天然气的出租车、公交车总共近两千辆,每天大约需要10万立方米天然气。目前全市用气量最大的是居民用天然气,每天大约需要超过80万立方米。 (见习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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