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30日讯(记者 葛楠 通讯员 黄绪尚) 困难职工的子女考上大学,不用为学费发愁了!30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将启动“金秋助学”活动,确保每一名考入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都能够顺利迈进大学校门。
据了解,市总工会将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困难职工家庭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困难职工进行资助 ;困难职工档案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由各市直工会和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对得到教育局、慈善总会资助的,工会不重复资助 。
资助的标准是:持有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职职工子女,凡参加今年全国统一高考,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包括未被教委资助的本科),本科资助3000元,专科资助 2000元。市内四区被民政、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定的“低保边缘家庭”的在职职工子女,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本科资助 3000元,专科2000元。系统和企业自行资助的 ,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标准。
对符合市总工会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 ,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市直工会将职工的申请、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或民政、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及家庭地址、人口、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审批表》,一同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批准。受理时间截至2009年8月31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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