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6日讯(记者 刘建) 武汉游客艾先生交了近3万元钱,在弄海园度假村享受30年的分时度假,约定每年可享受一次7天度假期。然而今年2月5日以来,艾先生度假期结束后又一直白住了3个月,被度假村经营者告上法庭。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决,艾先生腾出房间并支付3个月的住宿费4万余元。
武汉游客艾先生看好了位于崂山区海边的弄海园度假村的环境,经过与度假村经营者协商签定了分时度假合同,约定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弄海园度假村分时度假权,期限为30年,每年可以享有一次7天的免费度假期。艾先生于2000年4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度假村29800元。
2009年2月5日到2月12日,艾先生住进了弄海园度假村607房间,享受完了今年的度假周。后来,艾先生又通过交换方式取得了一周的免费度假时间,但是此后也没有再办理相应手续和交费,一直在该房间里住着。为此,度假村经营者将艾先生告上法庭。
崂山法院认为,双方的分时度假合同合法有效,艾先生每年享有7天的免费度假周次,并可以通过自己拥有的度假权同他人交换。从2月5日到2月12日,艾先生的免费度假时间已用完,2月13日到2月20日期间通过交换又享受一次7天度假时间,但后来的入住没有合法程序。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决,艾先生尽快腾房,并支付3个月的度假村房间住宿费用4005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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