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个公益岗只聘毕业生 每月800元补贴加投保

2009-07-09 04:5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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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竞争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于2009年7月10日起在市内四区公开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悉,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各招聘250人,主要在市内四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内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其中,230人专业不限,20人需具备法律、医学、计算机 、文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各区报名情况,使用招聘名额统一调剂。



    记者了解到,报名者要求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是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2007年、2008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述能力;自愿从事劳动保障或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持经认定的《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证》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具体工作岗位由各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安排。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期间,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或通过市场求职择业,被其他单位招用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一定的岗位综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其中,岗位综合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 、失业保险3% 和工伤保险1%的比例缴纳;商业综合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每人每年100元,所需费用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被保险人各负担50%。



    (记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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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10日、13日、14日,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派遣证》或《报到证》和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区劳动保障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4日下午5:00。



    市南区劳动保障局报名地址:市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延安三路105号,延安三路加油站北侧);市北区劳动保障局报名地址:市北区就业服务中心(广饶路57号,市北区人力资源市场内,门头在丹山路);四方区劳动保障局报名地址:青岛市四方大学生创业服务市场(四流南路94号);李沧区劳动保障局报名地址:李沧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枣园路17号)。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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