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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市民张春燕拨打了本报热线80889088,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一个多月来通过中介购房的辛酸经历,“都是因为当时签约太匆忙,才让我这房子买得这么遭罪。我现在不为别的,就是想通过我的经历提醒大家 ,在中介买房子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啊 !”
爽快:看房当天就签了约
5月25日下午,张春燕走进了位于杭州路上的真豪房产,工作人员小李热情地接待了她,并根据她的要求推荐了位于瑞昌路的一处48平米的房子。张春燕觉得条件合适,马上就跟着小李去看了房子,“我当时一看那房子挺喜欢,小李就打电话把房东叫了回来,当天下午就回中介所签了合同。”
张春燕回忆:“小李陪我回家拿了钱,然后回到真豪房产,我丈夫也赶过来了,老板小张把合同拟好,就让我和房东签字。我们第一次买房,合同也看不太懂,但觉得他们中介的人都挺好的,也没有多想就签了字。”合同中三方约定,房子总价255000元,首付105000元,由中介负责办理房屋贷款及过户手续。随后,张春燕又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房东5000元定金。“等房东走了,我们又交给小张4500元中介费,当时我丈夫看到合同里应该填写中介名称的地方还空着,要求他们给填上,小张就在我的那份合同上盖了真豪房产的章。”张春燕说那天下午因为急着去上班,交完钱盖了章就离开了。
疑惑:交完钱没动静了
到了单位经同事提醒,张春燕才意识到付了钱应该要个收据,第二天下午就带着同事一起回到了真豪房产。“当时小张只是把数目填在了我的合同上,她说这就相当于收据了,如果要另开就说明收了两份钱。”张春燕觉得合同上盖了章,又写清了钱数,这下应该可以放心地回去等着中介通知办理过户了。可过了将近一个星期,中介那边却没动静了,张春燕心里着急,几次打电话去问,对方的回答都是:“你急什么,按照合同规定,一个月之内办不了过户,房东会赔你违约金的。”张春燕想不明白:“我是真心想买房子的,又不是存心坑别人违约金的。”
这事儿越想越不对,张春燕赶紧找出合同仔细看了一遍,发现其中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规定:“若甲方违约,所赔违约金由乙方和中介各得50%。若乙方违约,定金不退,所付定金由甲方和中介各得50% 。”张春燕突然意识到无论是谁违约,中介都能拿到50%的赔偿金,“难道他们是故意拖延时间好拿赔偿金?”
担忧:难道是碰上了黑中介?
心中的疑虑越来越多,于是张春燕带着合同来到青岛市房屋交易中心进行咨询。“人家一看合同就说,你这个房子办不了过户,也办不了贷款。”原来与她签订购房合同的是房屋产权持有人的儿媳妇,产权持有人已经去世 ,而房子还没有进行遗产变更,所以现在还无法过户。另外,张春燕要买的房子,建于1983年,国家规定房屋贷款房龄最多20年,这个房子已经超期,所以不能办理贷款。
“我当时听了,差点气晕了,这些情况买房时中介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不是骗人吗?”张春燕越想越气,于是去找真豪房产理论。一番争执后,双方闹得不欢而散。从中介回来,张春燕越发觉得自己是受骗了,于是在6月9日上午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悔恨:当初怎么就没要个收条
投诉后第二天,工商工作人员给张春燕打来电话,让她更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工商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杭州路那个地址注册的不是真豪房产,而是悦豪房产。”这是怎么回事,中介的门头上写的是真豪,章上刻的是真豪,连名片印的都是真豪,怎么就变成悦豪了呢?“听说我还有中介费没退,人民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就把我们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可是在工商面前他们却不认合同上真豪房产的章了,说那是我自己盖上去的,而且还说没有收过我的中介费。”张春燕说,当时交中介费时没有第三方在场,自己也没有收据,仅凭合同上的数字不能证明自己交过4500元中介费,工商部门对此类纠纷也只能给予调解。
“现在真豪房产的门头已经在工商的责令整改之后换成了悦豪,房东知道这件事后对我很同情,把5000元的定金退给了我。7月7日下午工商人员会给我们做最后一次调解,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就只能采取法律手段了。”张春燕无奈地说。
中介:我们没给她盖过章,也没收过钱
7月7日下午,记者在四方区人民路工商所见到了悦豪房产的工作人员小李,对于记者的采访,她很肯定地表明悦豪房产从来没有收过张春燕的中介费,而对于其它问题则拒绝回答。随后,记者拨通了悦豪房产负责人小张的电话。
跟小李的态度一样,小张也表示从来没有收过张春燕的中介费,“那天签合同的时候我把钱数先写上了,你也看到合同上只写了‘肆仟伍佰’但没有落款。”小张说那是因为张春燕在签合同过程中给朋友打了个电话,然后就表示中介费要过户以后再交,“我说咱们刚才不是已经商量好了,可她却说房主的户口还在这个房子里,如果我交了中介费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办?她就以此为理由,始终没交中介费。再说,我们收了钱一定会给她收据,如果不给收据又怎么能叫中介费呢?”
而对于张春燕合同上真豪房产的章,小张表示并不是自己所盖,“我们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是悦豪,怎么会给她盖真豪的章呢?我们没有别的章,现在刻章都是要带着营业执照去的,没有营业执照我们怎么刻出别的章?”
在采访中,小张一再强调自己是合法经营,她告诉记者张春燕的合同属于正常的房屋买卖,而中介也尽了应尽的职责,“在合同签订之后,我们多次通知张春燕前来办理过户,可她却不相信,说我们没有房东的房产证,没法给她办过户。我们是中介哪有权利压房东的房产证?我们只是负责通知甲方、通知乙方,然后一起去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事情走到现在这种地步,小张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她说签约后一个星期,是张春燕过来说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要求房东给退定金。“还是我们做了好多工作,房东才给她退了定金。”
工商:证据不足是难点,以后买房要多留神
据处理此事的四方区人民路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悦豪房产门头与营业执照不符的问题,已对其责令整改,现在门头已经换回。但对于双方关于中介费的纠纷,因为证据不足,作为工商部门只能起到一个协调作用,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工商部门一方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又要对合法的业户负责,如果调解不成,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工商部门可以随时终止协调,然后由司法部门进行断定。
到7月7日下午3点,四方区人民路工商所已经正式向调解双方发放调解停止协议,而张春燕也表示自己将会向四方区消费维权巡回法庭提起申诉。
文/图 见习记者 黄默
相关提醒
签合同前先看看中介执照
人民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要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确认其经营资格 ;
B 签约前应先确认该房屋的产权是否有效;
C 签约前需到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鉴定,确定合同是否公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