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本来想去看看是什么人见我女朋友,结果没说几句话那人就打了我,情急之下我只好拿出剪刀还手。”7月8日,市北区法院公开审理潘某故意伤人一案。
被告人潘某原是一家发廊的发型师,跟女子李某是情侣关系。被害人王某对李某也存爱慕之心,一直在追求李某,这令潘某非常反感。为了不让男朋友难堪,李某决定约王某出来见个面把两人的关系澄清一下。
2008年9月29日下午,被告人潘某陪同女朋友来到台东六路的约定地点同王某见面,当面讲清了三人的关系,并希望王某不再纠缠李某。王某当时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与潘某发生争执。这期间,王某按住潘某头部进行敲打,潘某情急之下掏出了上衣口袋中用于给客人剪头发的剪刀,向王某的腹部和背部猛刺数下,将王某刺伤。
事情发生后回到住处,潘某十分害怕,将带血的剪刀擦拭干净,让李某到医院看望王某。因为剪刀刺入王某身体的伤口深入腹腔,最终导致王某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民警根据到医院探视情况的李某的供述,守候在潘某供职的理发店里,将前来拿取现金的潘某当场抓获。
庭审过程中,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组成合议庭,对此案择日宣判。(见习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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