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于先生给本报热线80889088打来电话称,3个月前,于先生的邻居将房子通过中介租给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但没想到这位老人行为很怪异,常常在午夜唱歌,敲邻居家的门,还在走廊上小便,往厕所墙上泼粪,给周围邻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15日晚,于先生回家的时候,老人藏在门后,拿着拖把棍猛地朝于先生头上打过来,于先生都报警了。
半夜唱歌又敲门 随处大小便还打人 7月16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来到于先生的住处延安二路35号甲。记者从老人窗户往里看,房子里有一张单人床,床头有个柜子,靠墙地方还有个大橱子,地上摆着生活用具,屋子挺整洁,并不像有精神问题的人住的地方。见到记者到来,邵女士赶紧把左邻右舍都召集过来,“我们实在是拿他没办法了。”邻居们无奈地说。
邵女士:房子不是老人的,老人是在这租的房子,以前租这房子的是一个年轻人,后来大概又转租给了这位老人。现在还开始打人了,15日晚上11:30我对象下班回来,一开门他就拿着拖把棍子朝我对象头上打去,然后就跑进屋里不出来,我对象到他门前叫他,他打开门就把端着的一盆东西泼到我对象身上,也不知道是水还是尿,我对象也受伤了,实在没办法我们就报警了。110民警来了他也不出来,就在床上坐着自言自语:“我没打人”。
住在303室的张女士:晚上不光唱歌,还挨个敲我们的门,也不是每天都敲,就是隔三差五敲一次。我们这五户挨着敲,声音很大,我们家有只狗,他一敲狗就叫,特别烦人。他还随处大小便我们一出来看,他就赶紧走进自己屋里,都这么大年纪了,我们也不好对他怎么样。
住在302室的胡大爷:他把什么东西都往走廊上扔,桃核、煤球,也不打扫。老人做饭的时候,那烟冒得整个走廊里都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起火了呢,14日晚上3点多我闻到很大的烟味还以为着火了,开门看才发现原来是他在门口用电磁炉做饭,都烧糊了冒着大烟,后来他又把那些糊了的东西全部倒在厕所的水池子里。唉,这个年纪了也没个人照看着。
房介:早知道他这样我们也不会租给他 标山路居委会李主任:居民来向我们反映过这件事,延安二路35号甲这一块刚划入我们社区接管,很多事情我们都还不清楚,我们还需要调查调查。人家租房子是私人之间的事情 ,我们也不好管,我们想联系一下房东,劝说一下把房子收回来。
记者来到了房东委托租房的汇金利房介,房介告诉我们:原来这间房是租给一个年轻人的,也不知道这个老人是什么时候住进去的 ,可能是年轻人又转租给别人了,那儿的居民也向我们反映过,我们正在进行积极处理。这种事情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来向我们咨询房子的人都是正常人 ,他们租了后是谁住进去我们也不知道。如果我们知道租房子的人会给邻居造成干扰,我们也不会租给他们的。
律师意见 房主与承租人 要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张紫薇:房屋出租的时候,房主与承租人之间是有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约定,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干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遇到延安二路35号甲这种情况,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承租人首先承担责任,但房主也应承担责任,房主和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影响的业主要求赔偿的话,可以找房主或承租人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赔偿。对内,房主可以以合同内有约定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为由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房主也可以依照合同向承租人追偿。
如果承租人租了房子后,又转租给别人,对外,就要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就要根据他们之间的合同而定。如果承租人经过医学鉴定确定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这个很难追究中介的责任,除非中介曾经向房主保证过找到的承租人不会扰民,并且房主有证据。
文/图 实习生 龙晓燕 见习记者 郑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