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为做好暑期中小学生(含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的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与青岛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暑期青少年群体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要严格控制暑期青少年群体活动:建立报告制度;除已经统一规定的返校时间,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返校;学生自行到有疫情流行的国家地区旅行回青后,要自觉居家隔离7天。
各组织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安排卫生保健老师随队,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专人值班制度。要做好活动期间的物资准备工作,如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要做好晨检、体温检测,每天坚持早晚两次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建立报告制度。要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立即按规定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机构做好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各组织单位活动结束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告知学生的返回时间。老师负责带领学生安全离开,并落实到学生安全到家。
除已审批或签订协议的活动以外,各单位在暑期内一律不得自行安排或接受中外学生交流的活动,包括接受外国学生来青和组织学生到国外的各种形式夏令营 。已批准组织的交流活动,须立即制定防控流行病工作预案,于活动开始前10日向市教育局备案。(见习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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