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狂偷30多个古力盖 被抓后折磨暴晒1小时

2009-07-20 03: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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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下午3时,九水东路东李社区路段一家废品站内。

  废品站院内中间的位置,一名男子半蹲着,双手背在身后,被一根电线捆绑着。

  看他的年龄不算大,留平头,身穿一身黑色,上衣已被汗水浸湿,脸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流淌着。

  娄先生是提供线索的人,他说 ,是他的几名邻居将小偷抓住的,抓住后就把小偷带到了这个废品站里。

  直至1小时后,民警赶来才将小偷松绑,并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对此,有市民认为“此举真解恨”;也有市民看到小偷晒得快晕了,觉得可怜。

  社区里古力盖,半年里丢失35个

  17日当天,天气闷热,温度近30摄氏度,已在高温下蹲了40多分钟的小偷有点摇摇晃晃,好像要晕倒一般。

  “把他先解开吧,等民警来再处理,万一把他晒出个好歹怎么办?”看到小偷的样子,旁边社区的李女士提议。

  可李女士的提议,却遭到其他居民的反对,他们说,你是不知道小偷有多可恶,如果让你们社区连续丢了30多个古力盖,你还会这么说吗?

  王先生,东李社区的居民,参与了抓小偷的事情。他说——

  —自2009年年初开始,小区里就开始丢失古力盖,一开始我们都认为是偶然的事情,谁都没有在意。可从3月份开始,丢古力盖可就频繁发生了,几乎每隔几天就丢失一个,很有规律。

  我们这才明白,是小偷惦记上了,并且还是个大胆的小偷。我上班时会留意四周的古力盖是不是缺失,原本完好无损的古力盖,到了我下班时就会没影,这就让我想明白了,小偷是在大白天行窃。

  我粗略计算了一下 ,从开始到现在,我们社区一共有35个古力盖丢失。丢失了古力盖,有关部门就会及时更换,可换了没几天就又丢失,这让我们感到很无奈。丢失盖子的古力,经常伤着一些不知情况的居民,居民为此没少受伤。

  就在上个月,一名8岁的孩子,走路时就被无盖古力井“咬”伤了,住了好几天院。这事,大家都知道了,对“古力贼”恨之入骨,居民们为此在一起商议,要加强防盗意识轮流值班,誓要将他绳之以法。

  加强防盗意识,抓住“古力贼”

  17日下午,轮到6号楼的张大妈值班了,说是值班,其实就是常在社区里溜达,看看有没有可疑人员。下午2时30分,张大妈沿着社区由西向东走着,突然她看到一个小伙子挺可疑的。张大妈说——

  —小伙子穿着一身黑衣服,四处转悠着,眼睛盯着地面,怎么看都可疑。我一路跟着他,跟了有三四十米吧,就看见他在一个古力井旁停了下来。他弯下腰,从身上掏出一根小铁棍,一下就把古力盖撬起来了。

  我知道了,他就是那个贼,专偷古力盖的贼。我大喊,抓贼了,抓贼了,偷古力盖的贼又来了,我声音很洪亮,邻居们肯定听见了。最多五秒钟,楼上砰砰的开门声传出来了,三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冲出了楼道,开始抓贼。听到我的喊声,那个小偷也吓坏了,转身就跑,可他就一个人,哪能跑得过三四个小伙子。不一会儿,这个穿黑衣服的“古力贼”就被抓住了。

  抓他回来的小伙子们气极了,就找出来电线,把他反捆起来。

  民警:居民们不能私设“刑堂”,这样做已经涉嫌非法拘禁

  孙培帅是抓住古力贼的居民,他说,他们把贼抓回来后,就绑了起来。他们问贼到底偷了多少古力盖,偷了是不是卖钱了?如果是卖钱了,那卖给谁了?

  这个“古力贼”被抓住后,可能也感到害怕了,对于居民们的问题他一一回答。

  偷到古力盖,他就带到附近的一家废品站里,以每个20元的价钱卖掉。

  小偷说到了废品站,居民们认为废品站收购古力盖也属于违法行为,就带着小偷来到了这家废品站,然后找到老板确认此事,便开始惩戒小偷。

  “确实,他把古力盖卖给我了”,废品站老板姓王,他对于收购古力盖一事表示确认。

  他说,据他所知,新的古力盖每个的价格最少也要500元,他见有人送来,而且每个只要20元,图便宜就收购了。

  17日下午3时30分,110民警赶到,此时小偷蹲在太阳下已晒了有一个小时了,身体变得虚弱摇摇晃晃的。一名民警走到他身旁,将电线解开,并买来矿泉水和冰棍为小偷解暑。这名民警问明了情况,得知被捆绑的是小偷后。他说,居民们做法欠妥,虽然被绑者是一名小偷,犯了偷盗罪,但是居民们不能私设“刑堂”,这样做已经涉嫌非法拘禁。

  这名小偷22岁,偷古力盖是为凑上网钱

  “孩子啊,慢点喝,别呛着。”小偷被松绑后,大口喝着水,一些年龄稍大的居民看着犯罪的是一名年轻人,感到心痛。他们说,年纪轻轻的,有手有脚,干点啥不好,非要偷东西?

  这个小偷听到了居民们的话,看着几名年长的居民,低下了头显得很愧疚。他说——

  —我姓王,22岁,吉林人,我刚毕业没多久。

  家里挺贫困的,我感觉青岛这个城市机会多,毕业后就来到青岛干活。我是年初来的,由于自己是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工作经验,没有地方收留我,我只能在一家饭馆里干杂工,一个月拿六七百元的工资。

  这些钱太少了,我很爱上网,挣的这点钱根本就不够支付我租房子、吃饭,还有上网的费用,一个月的工资往往只能够花半个月。剩下的时间没钱花了,我就想办法搞钱,我盯上了那些古力盖,感觉能卖点钱,就开始偷着卖,得到的钱又继续上网,没了钱就再偷几个……

  可我现在后悔了,我再也不敢了……

  小伙子说完,有的居民觉得可怜,就向民警求情,希望能放小伙子一马。民警说,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并且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带回派出所调查。

  17日下午4时,民警将这名犯罪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请市民娄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80元) 记者 刘震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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