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三赴东北擒获打记者凶手 另外两人被通缉

2009-07-20 03: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带回青岛。



  

6月4日,被打伤的高明在医院接受治疗。(资料照片)



  6月5日,本报以《暗访“酒托”,记者遭殴打》为题报道了城市信报记者高明遭到殴打一事后,市南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三次赶赴黑龙江,辗转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和绥化四市,终于在7月14日晚将正在绥化市一家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场抓获。7月18日,李某被带回青岛。李某供认,他正是受“真起点咖啡吧”的老板张某的指使,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将高明打伤。目前,张某和陈某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市南警方成立专案组

  6月3日,城市信报记者高明为揭露一些酒吧利用“酒托”骗人的内幕,遭到两名男青年的毒打。6月5日,本报报道了此事后,立即引起了岛城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前往医院看望高明,并对高明被打一事表示愤慨。“记者揭露黑暗面是正义的,却因此遭到了报复,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将打人者绳之以法。”家住高雄路的市民刘先生说。不少网友也在网上留言痛斥这些施暴者,“高明被打后,我们心里都很难过,在正义面前 ,这些打人者为什么还敢如此放肆?”一名网友留言说,他们希望警方能尽快将打人者抓获,给被打记者讨回公道。

  事发后,市南公安分局对此事也高度重视,为了尽快破案,市南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案发当天,市南公安分局金门路派出所民警立即来到了“真起点咖啡吧”,而当民警赶到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真起点咖啡吧”也关门停止营业。

  随后,市南公安分局治安二中队连同金门路派出所经过多日侦查,于6月11日锁定了和记者联系的女酒托“吴思南”的老家地址,当即派出5名警察前往“吴思南”的家乡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抓获。经调查,“吴思南”承认是咖啡店老板张某指使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陈某将记者打伤,并向警方提供了张某的部分信息。但由于“吴思南”和两名打人的嫌犯并不熟悉,甚至连他们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无法向警方提供有用的信息。

      三赴东北抓获一名嫌犯

  “后经我们调查,发现主谋‘真起点咖啡吧’的老板张某事发后曾在哈尔滨出现。”金门路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立即再次前往哈尔滨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陈某家在牡丹江,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家在佳木斯,李某的女友则在绥化工作。“民警告诉记者,在长达14天的抓捕过程中,他们不断辗转于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和绥化这4个城市之间,行程几千公里。

  “在这段时间,我们已经明确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参与抓捕的一位民警说,由于犯罪嫌疑人比较狡猾,采用了分头行动的“战术”,第二次去黑龙江也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7月12日,绥化警方给我们打来电话,称犯罪嫌疑人在绥化出现。”市南警方立即派出由市南公安分局治安二中队朱红坤中队长带队的3名民警,第三次前往黑龙江。经过周密的部署,7月14日晚,3名民警联合当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当时他正在一家网吧里面上网。”参与抓捕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看到这么多警察,李某被抓的时候显得十分害怕,“当时他正在打游戏,看到我们时拿鼠标的手不停地发抖 ,站起来的时候还跌了一跤。”将李某抓获后,3名民警又经过29个小时不间断的行程,于7月18日晚赶回青岛。

      另外两名嫌犯已被通缉

  据金门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李某落网后很快就向警方供认了打人的经过。记者了解到,李某是1990年出生,刚刚从青岛一所职业中专毕业,经朋友介绍到“真起点咖啡吧”做保安。李某正是受了“真起点咖啡吧”的老板张某的指使,才与陈某去殴打记者。而李某自己则称,是陈某带着他去的,当时他并不知道具体情况。据李某交代,事发后,咖啡吧老板张某将陈某和李某叫去,当时张某神色十分紧张,给了陈某和李某一些现金,并让他们赶紧“跑路”,临行前还嘱咐两人之间不要相互联系,也不让他们再给他打电话。之后,李某就直接跑到了绥化,每天晚上都住在网吧里。“在绥化他很少和自己的女朋友联系,所以前两次我们也没有抓到他。”民警告诉记者。

  据李某交代,他所在的“真起点咖啡吧”,是一个利用“酒托”骗钱的酒吧,老板张某,平时他们都称呼他为“大海”。“真起点咖啡吧”共有“酒托”、打手等共30余人,其中有打手近20名。张某是黑龙江省牡丹江人,曾在北京、大连等地开过酒吧,均是利用“酒托”骗钱的违法酒吧。事发后,张某已从青岛逃离。

  办案民警介绍,李某被捕后,表现得十分后悔,还不断向民警说要赔偿受伤记者的医疗费用。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陈某仍然在逃,但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市南公安分局正在全力追捕。

  本版文/本报见习记者 张博 本报记者 徐新东 图/本报记者 陆金星(署名除外)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通缉 东北 张博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