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欠人钱的赵某非但不对借钱人刘某报着一颗感恩的心,还因为怀疑刘某在外面常说自己的坏话,就动用私刑将“债主”拘禁起来,7月20日上午,市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时,赵某表示,事情的起因是自己曾向刘某借了1万元钱,虽然还没有及时还上,但他听说刘某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坏自己的“名声”,这使他怀恨在心,起了打击报复的念头。
公诉人指出,经依法审理查明,2008年11月30日零时许,被告人赵某为了报复“债主”刘某,纠集“三毛”、“鹏鹏”、“文文”三人,逼迫刘某的朋友带路,在市场一路某旅馆内找到了刘某,并持刀将其劫持。赵某等人将刘某拘禁到11月30日中午12点多,这期间,赵某等人不但将受害人刘某砍伤,并且还逼迫刘某用电话通知亲属汇款1万元,随后这伙人将这1万元分赃。2009年2月24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1万元,数额巨大,并且还用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使得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见习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