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欠学费不得扣毕业证

2009-07-30 02:5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城市信报讯 7月29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

  对欠缴学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严禁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学校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及时统计上报有关信息,对于离校后申请入伍的毕业生,要配合兵役部门积极为他们补办手续。

  (见习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毕业生 学费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