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过马路被狗吓倒受伤 告养犬人获赔3868元

2009-08-13 05: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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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12日讯(见习记者 高丽) 七旬老太过马路时,两条狗朝她汪汪乱叫,老太受惊躲避时跌倒受伤,造成右手掌骨折。老太将养犬人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等共计18300元。近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养犬人赔偿老太医疗费和陪护费约3868元。

    老太司某诉称,2008年1月的一天,她在宏大路附近因躲避潘某养的两条狗而不慎摔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所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潘某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陪护费共计18300元。

    养犬人潘某辩称,当时自己的狗是拴着的,老太司某当时是自己不慎摔倒的 。到派出所处理此事时,民警询问老太是否需要到医院检查,老太拒绝了,因此法院应当驳回老太司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月份的一天,潘某在宏大路与大尧三路之间的无名路上停车时,没有按规定牵领他饲养的两条狗。老太司某正好路过此处,两条狗随即向老太乱叫。老太赶紧回头避让,结果跌倒受伤了。老太受伤后,于第二天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右手掌骨折,采取外固定性治疗,一个月后才解除外固定。老太共花费各项治疗费、检查费共1952.2元。医院开具证明,证明老太外固定性治疗期间需人陪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作为动物饲养者应当尽到看守义务,饲养动物致人受伤 ,潘某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判决潘某赔偿老太司某医疗费、陪护费共计约3868元,其他索赔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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