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来青可获专项奖励

2009-08-24 03: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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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23日讯(见习记者 李娜) 近日,记者从市外经贸局了解到,为了鼓励引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所需人才,市外经贸局再次出招,制定了人才专项奖励办法,世界五百强企业2007年度(含)以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可根据相关程序进行申请。

    据市外经贸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姚新介绍,人才引进专项奖励的奖励范围主要是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及世界五百强企业2007年度(含)以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

    不但对企业有要求,对于奖励人才的管理职务和个人技术职称学历方面也有“高门槛”,要想获得该项奖励,个人年收入要 12 万元(含)以上,并且须在上述机构中担任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含)以上职务才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也可申请”。姚新补充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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