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规定房屋单价含配套费 买主签合同又得交

2009-08-24 04: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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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23日讯(记者 黄超) 平度市慧泽苑小区签的购房协议中,明确规定房屋单价包含配套费,付女士交了10万元购房押金,而现在要签正式购房合同时,却被通知需再次交纳配套费用。对此,慧泽苑售楼中心的有关人员称,当时与业主签协议时,是自己不小心写错了,如果业主不及时交费他们将会对房屋另行销售。平度市建筑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8月23日上午,记者在平度市慧泽苑售楼中心见到手持“慧泽苑封房单 ”的付女士。她告诉记者,她在今年5月份就与平度市慧泽苑售楼中心签了协议,在这份协议中明确规定 ,房屋单价包含配套费用等说明,而且她按照规定交了10万元的购房押金。让她意想不到的是,现在要签正式购房合同了,却被通知需再次交纳每平方米140元的配套费用。

    记者在慧泽苑售楼中心采访时,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都不在,随后记者找到与付女士签协议的售楼顾问李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宁情绪非常激动,而且还不断用手指着记者出言不逊。李宁称,当时与业主签协议时,是自己不小心写错了,现在公司要求业主再次补交配套费用是应该的,如果业主不及时交费他们将会对房屋另行销售。

    记者随后走出售楼中心,几名市民围了上来纷纷表示,自己和付女士的遭遇一样。现在售楼中心都称领导不在,然而协议中却规定,“如果开盘后第二天不能签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另售他人。”一位购房市民告诉记者,他粗略估计了一下,至少有十几位业主有同样的遭遇。

    8月23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值班负责人了解详情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反映。平度市建筑业管理处的王主任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慧泽苑售楼中心的做法属于单方违约,根据国家最新的建筑业相关规定,售楼中心每平方单价必须包含配套费用,不能对业主另行收取。王主任告诉记者,如果售楼商存在违约行为,业主有权拒签购房合同,业主应该保存好相关凭证,根据情况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将马上对此事展开调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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