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停车佳世客玻璃被砸 8000元财物被偷走

2009-09-15 07: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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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初,佳世客停车场开始收费引起了广泛关注,收费以后,如果车辆损坏车内财物被盗,超市该不该赔偿?9月12日晚,市民宫先生开车到佳世客购物中心吃饭购物,让他想不到的是,停在超市收费停车场里的新车被窃贼盯上了,窃贼将他的车窗玻璃砸碎 ,偷走了车内价值8000多元的财物。9月14日,宫先生找到了佳世客方面要求赔偿,但有关负责人却以超市没有看管义务为由拒绝了其要求。法律专家表示,佳世客的行为并不合法,如果宫先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超市方面应当作出赔偿。

      ■窝心事发新车停超市玻璃被砸

  市民宫先生怎么也想不到,新车停在超市的收费停车场里,会有如此下场。9月12日18时左右,宫先生开车载着妻子到佳世客吃晚饭,交费后把自己刚买不久的荣威轿车停在佳世客停车场内。吃完晚饭以后,宫先生又和妻子在超市里购物。22时左右,宫先生夫妇两人从商场购物出来,来到停车的地方,发现自己的新车右后车窗玻璃被砸碎,车内的财物也被洗劫一空。

  “我放在车里的一个高档皮包被偷了,包内装有钥匙、相机、一些重要证件及现金,总价值差不多在8000元左右。当时我整个人就蒙了,没有想到自己到如此高档的超市消费,车停在收费停车场里还能被偷。”更令宫先生痛心的是,这辆新车是在今年6月份刚刚买的,没有想到会在超市停车场里被“破了相”,右后车窗玻璃被砸了个粉碎。

      ■管理人员监控录像不能全覆盖

  看到新车被糟蹋成这个样子,宫先生立刻找到了超市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询问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有人砸车偷东西。“看车的管理人员居然说没有注意到,这叫什么理由啊。至于赔偿问题,管理人员让我等到周一再来超市找领导协商。”宫先生当时还要求调出超市的停车场监控录像,希望以此来找到偷东西的小偷,结果超市方面表示摄像头无法覆盖整个停车场,因此没有发现有人偷盗东西。

  宫先生接着联系了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这件事情如何处理,保险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一听说是在佳世客出的事,就直接说:“佳世客不是刚刚停车收费吗?我们保险公司以前就碰到过收费停车场车辆或车内被偷的情况,收费停车场肯定要赔偿损失的。”

  宫先生当晚又去了香港中路派出所报案,并进行了笔录,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1时多才回家休息。

      ■超市表态表示遗憾但拒绝赔偿

  过完周末之后,万分着急的宫先生在9月14日下午再次来到了佳世客 ,找到了超市总务部一位有关负责人协商解决此事。宫先生将保险公司的说法抛给了超市方面,而这位负责人却专门找来了一位律师,明确表示不会给予赔偿。

  “他们说顾客到超市停车,超市方面没有看管的义务,东西丢了只能表示遗憾,但不会进行任何赔偿。这是收费停车场啊,我交的停车费里面难道不包括看管费吗?”宫先生专门拿着自己当晚在佳世客所交的20元停车费单据 ,认为自己既然已经交了停车费,那么超市就应该对自己车内财物被盗以及车损负责任。

  宫先生的理由并没有说服超市,超市方面坚持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还专门领着宫先生到超市停车场去看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超市只负责停车管理,不负责车辆监管”。因此,如果发生被盗,超市概不负责。超市方面坚持自己的意见,对宫先生的被盗财物以及车辆损坏都拒绝赔偿。最后,理论了一个小时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宫先生只能无奈地离开。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佳世客总务部的这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超市的做法是按照律师建议来的,以前他们超市停车不收费,发生这种情况都是不负责的,现在停车收费了,还是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他们只能表示遗憾。

  文/图  记者 单俊楠

  声音

  部分市民不认可超市说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部分市民,发现多数对超市的说法不认可。市民张先生说,如果超市停车不收费,这一说法好像还能说得过去。现在既然收费了,那么于情于理,超市都应该赔偿顾客在停车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

  当然,也有些市民觉得所丢的东西在数额上很难界定,“东西丢就丢了,空口无凭,很难说清楚具体损失了多少钱,所以让超市方面全部赔偿也不现实,但是既然车辆是在收费停车场被砸坏的,至少应该出一些修车的钱,不能一点儿责任都不承担。”市民李女士这样认为。

  有专家认为超市应予赔偿

  “超市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对于宫先生的损失,超市是有赔偿义务的。”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有信告诉记者,车辆停在超市停车场里,只要出了问题无论是否收费,超市都应当赔偿顾客的损失。

  “宫先生来到超市购物,并交了停车费,事实上已经与超市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保管好车辆以及车内财物是超市履行消费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现在超市不能证明其在保管中不存在过失,因此理应补偿宫先生的相应损失。”袁有信表示,超市那块所谓的免责告示本身就属于违法的,属于免责公示无效,他建议宫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

  但袁有信也表示,在具体赔偿数额上确实存在难界定的问题,“宫先生负有举证义务,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具体损失数额。”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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