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视购物不能一禁了之 引导比禁播更"智慧"

2009-09-24 05:2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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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帖

      网友:宋桂芳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新闻、国际等专业频道和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全国上星频道每天18时~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禁令又来了 ,但愿这次能管用,电视购物很喜欢骗人啊。

  ◎跟帖

      对禁令审美疲劳了

  ◇我们对电视购物禁令也算是审美疲劳了,早在2006年8月,广电总局等部门就对五项电视购物颁布了禁令,可电视购物广告就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对于那些语气夸张、男女主持人歇斯底里的购物短片广告,颁布禁令走的还是“堵”的路线。客观地说,电视购物广告某种意义上还是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直销形式,也符合方便快捷的现代消费需求。而眼下电视购物广告之乱,不在于播不播、什么时候播、在哪个频道播。

      可别指望行业自律

  ◇在暴利面前,指望行业自律与企业责任显然是荒唐可笑的,真正要净化电视购物广告,着力点有三:一是借鉴食品安全法对明星连带责任的界定,落实制作播出媒体及单位的虚假宣传与商业欺诈的连带责任;二是明确工商行政监管部门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权责,从登记备案、信誉保障金等环节入手,让虚假欺诈类广告无处可逃,加大其违法违规罚单;三是建立健全电视购物广告侵权救济通道,消费者被侵权有处说理,求偿权不被架空。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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