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 任金梅 实习生 韩阳 通讯员法宣) 青岛某汽车销售公司与经营高尔夫球场的某体育公司相邻,高尔夫球经常越界损坏车辆,双方为此签订了协议,约定损坏一次车辆除赔偿损失外,还要赔偿违约金。可体育公司后来却不愿支付违约金。近日,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体育公司支付24000元违约金。
位于黑龙江路上的青岛某汽车销售公司与青岛某体育公司相邻,体育公司里开了高尔夫球练习课 ,球经常越过防护网,砸坏汽车销售公司的车辆。2006年9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以后如果高尔夫球越网致使车辆受损,体育公司除要全额赔偿汽车销售公司的损失外,还自愿赔偿 3000元/次的违约金。
2008年8月初 ,工人维修掉落的防护网时,有8辆车惨遭破相。“我们约定如果体育公司制订好我们认为可行的防护网整改方案,违约金可以再商量。”汽车销售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体育公司当时支付了汽车损失,可一直拒付违约金。
李沧法院一审时,体育公司辩称协议是被迫无奈签订的。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判决体育公司一次性赔偿 24000元违约金。体育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院。市中院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