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马路市场转正 12名摊主率先拿到上岗证

2009-11-06 05:2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12名摊主拿到了上岗证。



  11月5日上午,在大港纬二路日市上,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和大港街道办事处为日市揭牌,当天,共有 12名摊主拿到了上岗证。从11月5日起,大港纬二路日市上的36个摊主将陆续领到经营证书,胶州路民生夜市和宁夏路街道管区内镇江路的市场也将陆续发证 ,将有 243个经营业户率先转正,经营证近日将陆续发放 。

      12名摊主领到上岗证

  11月5日上午,大港纬二路日市一派热闹的景象,经营业户孙洪岩等12人领到了入市经营证。

  现场除了发放经营证之外,摊主还需要跟日市的主管方大港街道办事处签订入市经营协议,这份协议上规定了甲方和乙方,甲方是大港街道办事处,乙方是市场经营业户,并需要业户签名,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查办理业户的经营资质,对乙方的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并建立入市台账,而且还要负责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卫生,建立确保市场正常经营的管理制度,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要是摊主卖的东西有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协议也有规定,入市销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对于复检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街道办事处还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场转移或撤销退费

  这份协议中,还规定了摊主的义务,他们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规定的经营区域、经营品种、开闭市时间等规定进行合法经营,按要求及时缴纳摊位卫生费,自觉维护市场环境秩序,如果不服从管理,拒绝、阻扰街道办事处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会根据情况给予暂扣、撤销入市经营权等处理。

  摊主销售的东西必须符合国家要求,还要持有相应的产品检疫合格、产品销售凭证等证明,不得有缺斤少两、假冒伪劣、哄抬物价、欺诈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违法经营行为,情节恶劣,又被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街道办事处有权解除双方的经营协议。此外,如果遇到政策改变,市场需要撤销或转移时,摊主应该自觉服从办事处的调整,交还经营证,不过,办事处可以退还相应时段的摊位费。

      243个经营证将发放

  大港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刘振清介绍,因为区域的限制,部分区域位于旅店、门头房或者路口位置,日市一共只有36个摊位,两米一个,部分业户可能很难分到摊位。对于经营时间,从早上8点开始,到傍晚6点结束 ,这个市场将会加强管理。

  记者了解到,从11月5日起,27个马路市场中的大港纬二路日市 、胶州路民生夜市和宁夏路街道辖区内的镇江路上的市场也将陆续发证,首批经营证共有243个。

  文/图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市场 上岗证 郝春梅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