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罪男"冒充保险员作案 高息作诱饵诈骗20万

2009-11-14 04: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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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在缓刑期内胡某竟然再次作案。她冒充保险员,说是能够办出可以返还高额利息的内部存款业务,以此多次诈骗共计 20万元,几位老人把养老钱都拿了出来,这些钱多被她拿去赌博。受害人后来报警将胡某抓获,四方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胡某提起公诉,近日,四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35岁的妇女胡某只有初中文化,2008年3月14日她就因涉嫌诈骗罪被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8年6月24日因犯诈骗罪被市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但是在缓刑期间,胡某却没有彻底悔悟,她又动起了诈骗的心思。2008年8月,胡某在市南区太平路附近的麦当劳餐厅吃饭时,与餐厅员工张某闲聊,胡某谎称自己是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可以帮助张某全额退掉保单,为了骗取张某的信任,胡某还为张某垫付了退保的部分费用,令张某对其深信不疑。

  2008年9月11日,胡某带着张某及张某的婆婆来到市南区延安三路的一家保险公司营业厅办理退保。胡某称自己可以办理3个月返还20%利息的内部存款业务,让张某等人参加投保,张某等人被高额利息诱惑,纷纷表示同意参加。当天,在山东路上的一家建设银行里,张某提出了 42000元给了胡某让其帮助办理;2008年9月12日,胡某又窜至麦当劳餐厅,骗张某又交出28000元;2008年9月26日,胡某又以办理上述存款业务为由,在人民路附近的工商银行骗取张某及其婆婆57000元;2008年10月27日,张某的表姐也听信了胡某忽悠,在山东路一家银行里给了胡某2万元办内部存款业务;2008年10月30日,在新湛二路张某的朋友孙某也把自己的养老钱5万元拿出来给了胡某;2008年11月1日,胡某又在蒙阴路的农业银行骗取张某3000元。这样,胡某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骗取张某等人20万元。

  20万到手后,胡某除了还债外,大部分都用来赌博了。为了不引起张某等人的怀疑,胡某向张某出具了一份伪造的价值20万元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书”。三个月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张某多次联系胡某让其还钱,但胡某总以保险公司的钱未到账为由搪塞。由于胡某的一再推脱,张某等人产生了怀疑,就去平安保险公司查询,结果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这种高息存款业务,胡某也不是这里的业务员。张某等人知道上当后立即报警,2009年4月1日,警方在胡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到案后胡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赃款未能追缴回来。

  四方检察院于2009年7月24日对胡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四方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 ,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因为胡某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有超过10万元以上的诈骗钱款未追回,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与前罪并罚。近日,四方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市南法院对胡某的缓刑部分 ,与前罪未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半年合并处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金15000元。

  记者 刘建 本报通讯员 袁榕  吕玉慧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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