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12月1日讯 12月1日,信报在头版刊发了《车“别”车,人开捶》的报道,因为图片是市民拍的,报道刊出后,宁夏路派出所的王警官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能通过记者联系到这起案件的目击者,以了解更为详细的案情。请图片的拍摄者及时拨打66575819同王警官联系,同时到本报领取稿费。
“你们能联系到这起案件的目击者吗?”12月1日下午,王警官拨通了记者的电话,他说,信报在1日的头版刊登了两辆车的司机因为争道抢行、在快速路上互殴的报道。现在警方已经正式立案调查此案,但是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这幅图片的作者肯定在现场,他肯定是目击者,我们希望能通过信报联系到这位目击者,了解相关的情况以便及时结案。”
虽然本报在报道后写明 ,希望作者及时同本报联系领取稿费,但是作者并没有联系记者,因此本报目前也无法联系到这位目击者。
“能不能再发一遍报道,寻找一下这位目击者?”王警官说,不一定是照片的作者,只要是目击者都可以与警方联系,帮助警方结案。另外,本报也希望图片的拍摄者及时同报社联系,领取稿费。
(记者 王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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