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征税细则将实施 5年内"大房子"全额征税

2009-12-24 03: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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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细则“偏爱”普通住宅

    早在今年11月份,二手房市场就因为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出现了成交高峰,营业税征免时限的变化及具体的征免细则更是一直受到市民的关注。

    “市民看清细则需要明确非普通住房和普通住房的概念,然后才能根据是否满5年来计算该征免的营业税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所谓的“非普通住房”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普通住宅则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的住宅。

    “在去年出台营业税减免政策之前,对于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营业税是全额征收。”青房置换总经理秦彦说,而新出台的细则将“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显示出对普通住宅的“偏爱”,可以说,新的营业税征免细则仍是支持自住性需求。

    记者 王爱科

    >>>业内分析

    新政对岛城影响不大

    对不少没有赶上优惠政策末班车的购房者来说,新出台的营业税征免细则对他们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超过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仅占二手房市场很小的一部分,5年内二手房销售营业税确定按差额收取,从这个角度来说,新的细则对岛城二手房市场产生的影响不会太大。”21世纪不动产青岛区域分部总经理刘刚说。

    记者23日下午从21世纪不动产、青房置换、惠百家不动产、22世纪不动产等各品牌中介了解到,从今年市内四区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情况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易量仅占5%到8%左右的比例;普通住房的交易量则占总交易量的90%以上;而在普通住房交易当中 ,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又占普通住房交易量60%的比例。

    而来自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市内四区今年前11个月的二手房交易量为31719套。

    “购房者完全没有必要为抢搭营业税优惠末班车而抢着买房,毕竟明年的市场走向还不明朗。”21世纪不动产青岛区域分部总经理刘刚说。

    记者 王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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