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26日讯(记者 刘建 实习生 韩阳) 购买二手房时不调查户口 ,很容易惹出后续的纠纷。12月 25日和 26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对于购买二手房户口上的原人员,只能通过协调本人,经本人同意后才能迁走,目前派出所、法院等方面对于这种纠纷也难以处理。
12月 26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法律援助热线反映,他在2000年买了一个同事在小村庄的房子,房产证也已经过户,当时对方说是要迁走户口 ,但9年了一直没有迁,他也到有关部门去咨询了多次,但是都没有好的办法处理。
郑女士也反映,她2002年在沧口买下了蒋女士的房子,当时对于户口情况缺乏了解,后来她才了解到,该房上只剩下蒋女士孩子的户口,他们也想为了孩子上学尽快把户口落下,可房子的户口上已经有人,他们的户口根本无法落进来,郑女士也一直联系不到蒋女士。
记者就此咨询了公安部门,香港中路派出所的户籍民警介绍,外地人买二手房现在不能落户口 ,只有购买新房且面积达到100平方米才可以办理落户。如果是本地人购买二手房想落户,需要弄清楚户口上是否是空户,新房主想把户口上的人迁走只能去找对方,让对方自愿迁出户口,目前没有别的合适的方法,对于“空挂户”现在派出所无法办理。
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强迁对方的户口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因为迁户口和落户口是当事人自愿的选择,强制迁移户口不可能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处理,而且还牵涉着把户口迁到哪里的问题,找不到接收单位也难以落户。
山东乾恒律师事务所付尚志律师提醒,想买二手房的市民一定要谨慎,对户口的情况要查明白,避免发生户口纠纷,买房时也要约定好户口的情况,而买卖双方一旦因类似户口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处理,按照买房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或者退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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