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供热没有收费标准 试供热10余天"搁浅"

2010-01-26 04: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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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25日讯(记者 焦恭森) 原本以为用上环保的井水供热项目来供暖,取暖费能够便宜些,没想到供热方除了每平米收取28元的供暖费之外,还要让居民均摊整个供暖期井水制热产生的电费,多数居民担心其中产生的电费太高而拒绝交取暖费,结果1月24日晚上,用井水供热项目试供暖了十余天的即墨市兴华景园小区居民家中停了暖。对此供暖方表示,因为该行业还没有收费标准,他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收不上取暖费只能停止供热。

  1月25日一早,家住即墨市兴华景园小区的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他们小区从今年1月中旬开始试供暖,使用的是井水供热项目,由于这种供热方式不但环保,并且供热效果也不错,另外既然是环保项目,供热成本肯定会低,因此小区居民对取暖问题都十分满意。没想到1月24日上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开始跟大家收取“高额”取暖费。

  李先生说,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试供热已经结束,居民再接受供热,每平方米要交28元的取暖费,另外,整个供暖期井水制热产生的电费需要业主们供暖结束后平摊。至于井水制热产生的电费有多少,物业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业主们担心费用太高拒绝交取暖费。24日傍晚,小区居民发现家里变冷了。

  1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高先生告诉记者,水井供热需要取出井水后,再在机房里加热,3台大型空调机需要不停工作。试供热期间,每天都要耗费电费3000余元,因电费太高,他们才开始向业主们收取取暖费。由于该行业还没有收费标准,他们只好摸索着收费,由于供热所需的电费太高,所以才让受热户主平摊,居民不肯交取暖费只能停止供热。

  记者从即墨市公共事业管理处了解到,对井水供热的收费金额国家确实没有制定标准,但根据相关法规,小区供热收费不能超过政府制定的集体供热收费标准。

  ( 请李先生到本报领取96663线索费3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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