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9时30分,当一袭黑衣的文强被押解到重庆五中院审判庭上时,持续半年有余的重庆打黑风暴终于步入最高点。文强作为打黑中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亦被认作重庆涉黑团伙的终极保护伞。检方指控称 ,文强受贿总额达1625万元 ,其中“90% ”为文妻周晓亚代收 。周晓亚在庭上还称,自己对十年多来的每笔受贿都有小本记录,连她的辩护人都忍不住说:这真是个好习惯!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
文强被控涉四宗罪三大金刚同庭受审
文强夫妇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2月2日同庭受审。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达1625万元,其中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陈明亮、王天伦为首的重庆六大“黑帮”,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8万多元,“卖官”收受贿金880余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
与此同时,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出庭受审,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被指控涉嫌受贿184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项罪名;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等5项罪名;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被指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3项罪名。
此外,同时出庭受审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她被指控涉嫌利用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816万元。
登打黑广告的农民专程来看文强受审
文强受审成为2月2日重庆最大的新闻,从早上7时开始,就有不少群众自发地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试图一睹文强受审的场面,其中还包括从区县专程赶来,曾花费十万元刊登广告支持打黑的易大德。
文强被捕后,之前只有他以前工作时的照片,以及被抓后表情黯然的照片,现在的文强啥样,也倍受关注。上午9时30分,当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入庭时,旁听席上的人大多向前侧身,等待文强出庭,文强被法警押入法庭时,他侧着头向旁听席张望。文强和其他3名男被告都穿着黑色衣服,另一被告、文强妻子周晓亚穿着蓝色棉袄,4人都未穿囚服,文强戴着眼镜,仍然理着分头,不过与被捕时相比多了不少白发。
当被带上法庭,当其他被告都坐下时,文强仍然站立。随后,审判长依照法律程序,要求被告人全部起立,进行询问。旁听席上有人说,“文强不愧当过司法局长,也知道开庭的程序”。在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提问时,文强并未戴手铐,他手拿起诉书 ,声音清楚,语气平静,没有之前所传言的说话飞扬跋扈,也不像媒体最近报道的“语气温柔”。
因为涉及受贿案,文强夫妻同台受审,文妻还记得,两人于1980年结婚。庭审阶段,文妻周晓亚站在离文强最远的被告席,当文强接受完询问被带下法庭,与周晓亚擦身而过时,两人也并未对视。回答询问时,文强都是直接称呼为“周晓亚”。当被问起和周晓亚的关系时,文强才回答:“夫妻关系。”
逢年过节庆生日每年进账几十万
文强的受贿事实有100多笔,其律师提出,这么多笔你是怎么回忆的具体数额 ,有没有记录。文强称自己根本记不清楚,只是周晓亚有时候会给他说,但周晓亚收钱,没有一次是自己授意。不过周晓亚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多数情况下有谁来过,送了多少钱,都会给文强讲。
除了有请托事项外,逢年过节及过生日,是文强的一项重要财源 。文强称,自己生于1955年农历腊月十七,刚刚在看守所度过自己55岁生日。每年这个时间,家人和朋友都会为自己“庆生”,因此从1998年到2009年,起诉书共一百多次(受贿)中,有70多次是过生日或者正好过春节,朋友为了“庆祝生日”或拜年所送的钱财。周晓亚还称,每年逢年过节及文强生日,收入达几十万元。
当公诉人问到关于对方送钱的目的时,文强“糊涂”起来 ,先称“不知道”,此后又多次解释这些人在送钱来时,并没有提出任何请托事项,因此不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则供称,文强过生日和过春节下属和朋友每人都会送从5千到2万不等的现金。以文强的下属陈涛为例,过年都是5千,过生日1万或者2万。但文强称,因为过年下属单位都要向上级领导拜年,每次1万或2万,认为都系以单位名义送的,并非是为个人办事。他还否认自己收取下属钱财与升职有关,他举例称,黄代强在高新区主管经侦工作,当时政治部提出要提干,有两个候选人,公安局党委班子一致选的是黄。
记录十年收钱史承认有八处房产
起诉书中,文强通过周晓亚收受的钱物时间和金额都非常具体,共同受贿的88笔中,时间跨度长达10年,周是如何记得清的?周晓亚称,自己与文强共同收受的钱财,一般都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而自己单独收受的钱财,则没有记录。她的这番表达也让辩护人都有些“哭笑不得”,忍不住当庭评论:这真是个好习惯!
对文强的另一项罪名指控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根据检方的统计,文强的财产总计达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元,能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406万元,另外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即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检方还指称,2005年至2007年间,文强在其位于重庆市公安局的办公室,分别将装有41万现金的纸袋以及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黄代强保管,黄代强明知系文强非法所得,仍转移到朋友家隐藏。在当天的庭审中,黄代强对此并不否认,并称知道文强的这笔钱“来路不正”。
除了数额巨大的现金外,周晓亚和文强在重庆还有8处房产且装修豪华。周晓亚称,与文强在渝中区的住房装修、家电共花费30余万元,两人在海棠晓月的住房装修、家电花费100余万元。而坐落在仙女山上的别墅则由自己筹建,花费160万元。
否认强奸大学生自称曾劝谢才萍
虽然强奸部分并不在2月2日的审理内容之列,但文强也对这部分内容辩称并不属实。
检方诉称,2007年8月,文强安排王佩(另案处理)先后将大学生巫某某带至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重庆市渝北区渝通宾馆吃饭、唱歌,并让巫某某饮下大量高度白酒致其醉酒,后将巫某某带至渝通宾馆一房间。其间,文强多次向巫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巫某某拒绝。文强遂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巫某某发生了性关系。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利用巫某某不敢反抗的心理,在重庆市渝北区一酒店房内强行和巫某某发生了性关系。2009年7月,文强的上诉犯罪事实被举报。
起诉书中称,文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前往重庆各地的夜总会消费,也因此结识了王小军、岳宁、马当等夜总会经营者。而他们经营的夜总会事后被查出从事卖淫嫖娼等非法经营活动。对于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辩称不知情,而且娱乐场所不归重庆市公安局直接管理。
谢才萍、王天伦和龚刚模是此次重庆“打黑”行动中被公安审判的“涉黑”组织 。谢才萍是文强的弟媳,也因此多次逃脱法律制裁。庭审中,文强极力撇清与其的关系。文强称,他平时和谢才萍来往不多,“听说她赌博,我还批评过她,要她好好上班。”《南方都市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