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4日讯(记者 张同顺) 三名无业小哥,认识了一名自称能提供有钱人信息的浙江人后,便开始预谋绑架有钱人。在绑架过程中,三人又拉来一名同伙作案,先后有两名受害人落入他们的魔爪。作案时,这几人十分狠毒,在第二次绑架时,先后用钢管、扳手殴打被害人,揍得被害人无奈诈死才捡回一条命。近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已被捕的两名被告人犯绑架罪,其中犯罪最严重的周某获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周某是即墨人,今年35岁,1993年曾因抢劫罪被即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是黄岛人,今年31岁,两人均无业,和李某(在逃)、王某(在逃)厮混在一起。去年5月份,李某认识了一名浙江的朋友“小玉儿”,“小玉儿”对李某说,她可以提供在青岛做生意的有钱人的情况,李某便与周某和刘某商量一起绑架有钱人,向他们的家属索要钱财,周某与刘某都答应了下来。
2009年5月8日,周某租了一辆面包车,第二天中午,三人驾车来到海慈医院对面,根据“小玉儿”提供的信息,李某辨认在对面人行道上走路的女子即是“有钱人”,于是三人下车,强行将女子拖上车,女子刚开始还敢反抗,大声呼救,但周某朝着女子嘴上打了两下后,女子不敢叫了。随后三人驾车往李村方向跑去,路上三人威胁女子给亲戚打电话,让女子的亲戚往银行卡上打 5万元钱,后来女子的亲戚凑了2000元打到卡上,三人开车到一家银行的取款机上取出,将女子的手机及30元现金留下后把女子放了。事后,三人平分了2000元。
2009年5月17日,三人又拉上王某一起实施绑架,晚8时许,四人驾车在埕口路附近等候目标,当早已盯上的中年男子出现后,四人跟踪至埕口路一无人处时,将男子绑架上车,李某驾车往李村方向跑去。路上,刘某等3人在车上对中年男子进行恐吓,并用拳头、胳膊殴打男子的头部,让男子给朋友打电话,拿8万元过来,否则就把人废了。
随后,这名男子给朋友打电话筹钱,其间三人不断殴打这名男子,后来钢管、扳手都用上了,但钱迟迟没有打过来,这名男子被打得撑不住了,最后诈死,四人见状,将男子身上的金首饰、手机、现金等物品掏出后,将男子扔下了车弃于路边。
2009年5月21日11时许,当李某开车拉着周某与刘某至台东八路与顺兴路路口处,准备绑架另一受害人时,警察赶至,将周某和刘某抓获,李某逃逸。2009年5月22日,周某、刘某因涉嫌绑架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以二人涉嫌绑架、抢劫向法院提起公诉。
市北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刘某伙同他人事先预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并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恐吓被害人,强行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并以此为要挟向被害人的家人朋友索要钱财,应认定为绑架罪。被告人周某有犯罪前科,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最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二人不得假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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