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郭拿着购物卡和自己记录工作量的笔记本。
“干了半年多的活,原本打算讨到工钱早点回家过年,没想到‘工钱’倒是讨到了一部分,却没法花。”济宁来青务工的老郭向本报反映,2009年3月份,他开始在重庆花园小区工地打工,原本当年10月底就应该结清工钱,但是包工头一直迟迟不给。当年12月28日,他终于找到了包工头孙某,可是没想到对方称没有钱,工资只能拿购物卡顶替。老郭拿着一把总面值达15000元的购物卡,却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
购物卡不能换成现金
据老郭介绍,从2009年3月29日开始,他就带着几名老乡在重庆花园小区的工地上砌古力井,到2009年10月23日工程完工。老郭告诉记者,由于包工头不和他们签合同,他每天都将干活的人数和工作量记在笔记本上。
老郭告诉记者,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向他和他的4名老乡发放了47700元工钱,原本承诺剩余的30730元工钱将在施工结束后两天内结清,但催了很多次 ,一直没有要到。2009年12月28日,老郭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包工头孙某。但对方表示,自己手头很紧,因此要钱没有,只有购物卡,想要的话他只能拿购物卡顶替工资发给老郭,不然一分钱也要不到。老郭表示,无奈之下他决定先拿着这些购物卡。
老郭告诉记者,拿回这些卡的时候,包工头孙某称,拿着这些卡去商场就能换成现金。老郭为此专门去了一趟商场,但是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购物卡只能在他们商场内消费,无法转换成现金。
买来录音笔录下证据
老郭告诉记者,自己没有文化,一年到头挣点钱不容易,他担心当初没有跟包工头签合同,对方不认账,于是,在去拿购物卡的时候他随身带了一个花100元钱买的录音笔,并将与孙某的对话全部录了下来。老郭告诉记者,当时包工头孙某给他购物卡后让他写了一张收条,他在上面写上收到了15000元钱的购物卡,并在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是2010年2月2日,他去李沧区建管局投诉时,施工单位派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拿着收条前去,老郭看到收条上面的空白处竟然被人加上了“400元钱的换卡费,工资已全部结清”。老郭这才意识到,包工头孙某曾说过,拿购物卡换钱时需要 400元手续费,老郭认为,对方故意加上自己收取了“换卡费”的内容,以便推卸责任。“明明卡还在我手里,换卡费从何而来。”由于收条被改,建管部门表示无法鉴定,于是建议老郭找律师起诉该施工单位。
“马上就过年了,我老母亲哮喘又犯了,需要人照顾,我手拿15000元钱的卡,却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老郭告诉记者。
包工头称将帮着换现金
为此 ,记者联系到了重庆花园小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刘先生。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拿购物卡当工资发给工人并非强迫,并且当时也说明了如果对方想要现金的话,他们可以帮忙带着他们去换。对于老郭所讲的除15000元购物卡外,仍未结算的15730元工钱,刘先生表示他不太清楚。他只跟带领工人去的“头儿”签合同,并且老郭等工人也不是他找的。
记者联系包工头孙某时,电话一直打不通。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另外一名包工头王某,他告诉记者,工钱的事他也不太清楚,他将施工项目交给了孙某。对于项目层层分包并且未跟工人签订合同的问题,他称确实不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他表示,5日,他们将帮老郭先将15000元钱的购物卡换成现金。 记者 李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