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过期,消费者有权继续支配卡内余额,而像健身卡 、美容卡等预付式消费卡为啥过期后就再也无法使用了呢?本报此前关于《购物卡过期余额不作废》的报道引发了市民对卡式消费的集中关注,不少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与购物卡的命运截然不同,美容、美发、健身等优惠卡一旦过期,其余额再也无法讨回。记者就此采访了青岛市工商、市消保委、美容健身商家以及法律界人士。
●消费者:千元余额打水漂儿
“同样是消费卡,也同样是先付款后消费,为什么健身卡和购物卡的命运却完全两样呢?”5日,市民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于2007年11月15日在一家大型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共花费1200元,使用期限为一年。由于工作原因,宋女士总共没去几次。2009年年初,当她持卡再次到健身中心游泳时,却被告知游泳卡已经过期,完全作废了。
花了1200元办的卡,里面还有1000元左右的余额,就这么作废了,宋女士显然不能接受。2010年2月2日,宋女士看到本报关于购物卡的报道后再次找到了该健身中心,结果该中心仍称“游泳卡过期了就作废了,不像购物卡那样能继续使用”。
●维权部门:健身卡是折扣卡
就记者了解,宋女士的遭遇和困惑相当普遍,不少市民都反映,目前美容美发、美体健身等领域的年卡及次卡,一旦过期就完全作废,不管剩了多少余额,都等于打了“水漂儿”。
对此,记者咨询了青岛市消保委。市消保委投诉部部长韩冰解释称,年卡、次卡均可以称为是“折扣卡”,而折扣卡与购物卡有着本质的区别。购物卡证明的是“已付款”,而折扣卡证明的则是“持卡人享有的优惠权”。“拿购物卡买东西和拿现金买东西是一样的,商品的价格不会发生任何变动,而折扣卡就不一样了,年卡一般是付款后一年之内不计次数地使用,而办理次卡后单次消费的价格会很便宜,所以商家是给了持卡人很大的优惠幅度。一旦过期,就很难再像购物卡那样简单地将余额归还给消费者了。”韩部长称,迄今为止,折扣卡在纠纷调解上也没有余额如数退还的案例。
●商家:期限是办卡前提
随后,记者联系了青岛部分健身中心、美容美发中心,他们一致承认,各种年卡、次卡一旦到期,卡内余额不论多少一律作废。青岛市阳光海健身会所行政主管姚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称,消费者在花钱办理年卡时,购买的其实是为期一年的时间段。购物卡不存在优惠特权,而折扣卡给予消费者的是优惠特权,所以一旦超期,就完全终止优惠服务。
至于卡内余额,消费者认为同样具有归属权,但商家对此表示,卡值是优惠之后的价值,实际价值往往要高出很多,如果将折扣率剔除,卡内余额甚至会出现“消费者倒贴”的情况。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很多商家办理折扣卡时会出示一份合约,明确列出了“使用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的条款。“一旦消费者签了合约,双方就等于对使用期限达成了协议,所以很难再追讨余额。”市消保委投诉部韩部长表示。记者 王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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