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涨了却失去"申房"资格 网友发帖鸣不平

2010-03-03 01:3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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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网友“无私小侠”在半岛网上发帖子称,“在公交车上听到两位老人谈话:唉 ,真是的,某人就因为退休金高了没申请到公共租赁房……”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有不少孤单老人在外租房住,他们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但申请公共租赁房却被挡在门外 。原来岛城养老金刚刚提高了,人均达到了1561元,光这一点大多数老人就不符合条件。

   ◎两个案例

  他们都被退休金“卡”住了

  退休金一涨俺家就不符合条件了

  家住小港的李女士一家三口挤在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是下岗工人,老公是退休职工。我们跟孩子挤在一起,实在住不下去了,不是出来了公共租赁房吗?我也想申请一套。”

  李女士的丈夫退休时,退休金有800块钱,现在调整后能拿到1000多块钱。“我下岗后在一家工厂工作,月工资1000多块。按照老公调整前的工资水平,我们家是能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可现在我们家又不符合条件了。”

  其他条件都符合就是退休金不符合

  家住市南区广西路的魏大爷,今年60多岁。“我住的房子只有10平房米左右,是一个地下室,很潮湿。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申请个公共租赁房。”

  魏大爷的养老金也调高了 ,每月能拿到1600多块钱,“我的工资还可以,比以前提高了100多块,基本能满足现在的生活。年纪大了,腿脚经常会风湿,因为常年住在地下室里,我就想着改善一下。看了一下条件,其他条件都符合,就是人均月收入要求在610元~915元这条,把我卡住了。”

  与魏大爷有同样困惑的网友“无私小侠”发帖称,“在公交车上听到两位老人谈话:唉,真是的,某人就因为退休金高了没申请到公共租赁房……细听原来是说一位孤单老人常年在外租房的事。”帖子还说,“我父母也是退休工人,他们对青岛虽没有大功劳,却有实实在在的苦劳。不能因为养老金多了点,就不分青红皂白地被挡在政策大门之外。”

  ◎相关数据

  退休金人均涨到1561元想申请公共租赁房很难

  “月人均养老金由1386元增加到1561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人均12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这条政策出现在了青岛市工作报告中。

  从近几年的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今年的增幅最大,月人均增加175元。

  此次调整,1~2月份新增的待遇已于春节前划入企业退休 、退职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存折中,从3月份起新增的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据了解,岛城共有45万名退休工人,如果双方都有退休金,那一个家庭每月就能多拿300多元,人均月收入远在1000元以上,想申请公共租赁房可就难了。因为青岛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明确规定,人均月收入介于610~915元。

  ◎现状 不少老人在外租房住

  据了解,岛城有不少孤单老人在外租房住,因为儿女要结婚,他们把房子腾出来给儿女,自己搬出来。还有一部分老人住房条件差,也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

  公共租赁房的出台给这些孤单老人提供了条件,可是条例中关于月收入的规定把他们挡在门外。

  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老人的退休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 ,光这一点不就把老人给挡在外面了吗?退休金涨了是件好事,可这次涨得还真不是时候。”

  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申请条件是没法更改的,对于一些老人因养老金涨了而不符合申请条件,他们也没有办法。

  ◎链接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

  要想成功申请公共租赁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3)人均收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10元),且最高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1.5倍(915元);(4)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

  记者 李敏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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