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将允许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生育二胎?”“高学历者是否可以生二胎?”……“
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开始以来,生二胎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3月6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现在到“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 ,肯定不会调整。同时,市人口计生委以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估算出在2010年超生二胎的家庭最高罚款将达近18万元。另根据统计,近两年,全市因计划生育问题取消74名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选资格。
生育政策暂时不会调整 “现在到‘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生育政策肯定不会调整。”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仍实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这不代表本市是单纯的一孩政策,目前在城市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农村是“一孩半”政策,即第一胎是女孩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还有一些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经过审批允许生育二胎。另外,全国统一规定两个独生子女结婚可以生育二胎的政策,随着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政策生育率将从目前的1.42逐步过渡到1.6左右。
据介绍,截止到目前,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已有24431个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家庭自愿放弃再生育指标,其中不少是“双独家庭”。另外,“高学历者可以生二胎”的问题,肯定是不实的传言和炒作。
74名代表委员资格被取消 “如果‘富人’‘名人’超生,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据中央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育的人员,一律取消政治荣誉。”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违法生育者不准推荐为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 、劳动模范和综合性先进等候选人;在当选任期内违法生育的,依照有关程序罢免或撤销其相应资格和荣誉称号。取消违法生育人员参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的资格,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任职期间违法生育的,责令其辞职。根据统计,近两年,全市因计划生育问题取消74名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选资格。
而对于市民关心的境外生育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夫妻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境外不符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属于违法生育,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情节严重处六至十倍“罚款” “根据计算,在今年内,超生二胎的最多罚款将达近18万元。”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而违法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后,市人口计生委以市内四区为例算了一笔账,2010年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按青岛市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为基数计算,应对夫妻双方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34208元至178944元;违法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应对夫妻双方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68416元至447360元。
去年户籍总人口同比增长0.18% 根据青岛市人口计生报表统计,2003年,全市出生47509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市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年份;2004年青岛市共出生81054人,同比增加33545人;2005年,出生73146人,同比减少7908人,出生率为9.96‰;2006年青岛市户籍人口当年出生66137人,同比减少7009人,减少了9.58% ;2007年,全市户籍人口当年出生75342人,同比增加 9205人。
2008年全市户籍人口当年出生7.1万人,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08年全市户籍人口当年出生男婴 3.7 万人,女婴 3.4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2。
2009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62.92万人,同比增长0.18%,其中,市区275.47万人,下降0.28% ;五市(县级)487.44万人,增长0.44%。全年新出生人口63027人,出生率为8.27‰;死亡人口 51418人,死亡率为6.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2‰。
政策解读 每年投入约4亿十项政策奖励计生家庭 对超生的要进行处罚,而少生的则要奖励。据初步统计和测算,近几年仅奖励、免费、奖扶、特扶等法定政策的兑现,全市每年各级财政投入约4亿元。
“目前本市新近出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项政策。”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责任人表示,对符合生育二胎孩条件但自愿放弃生育二胎家庭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的政策;提倡有条件的村(居)对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独生子女给予一次性或年度奖励;各级各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普惠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家庭要实行优惠,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的住院医疗、大病门诊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比非独生子女高出5个百分点;按人均分配集体收益或安置拆迁,独生子女户增加1人份的份额;把符合条件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范围。
同时,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 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落实农村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生活救助制度,对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利用计划生育公益金,每人每年给予定额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 、扶助和救助金,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相关链接 老龄化不是计划生育的必然结果 实施计划生育是否会造成人口老龄化呢?对此,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本市先于全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并且是全国人口老龄化比较突出的地区,根据统计,目前本市年龄中位数38.9岁,平均年龄39.2岁。
本市因为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了 40年的“人口红利期”,也就是因少儿抚养比降低,更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积累,有利于集中财力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但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老年和少儿人口同时增加,社会负担加剧,既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老龄化问题的解决。 记者 韦丽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