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4月1日讯 往肚脐上贴药就能治所有过敏,甚至连染头发过敏都能除根。这种被誉为“神药”的敏特到底是什么?在敏特的包装盒上有两个说明:专利批号和“吉卫健用字20070063”。
患者投诉敏特的事情报道后,3月31日记者曾联系敏特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说:“我们有国家药监局的批号和文件,不能说是假药。”但该男子拒绝沟通,并没有出示药品批号。
按照敏特包装盒上的专利批号ZL01114068.2,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上面写着:这是一种治疗皮炎的外用软膏。
之后记者又打听到,在敏特的包装盒上还出现了这个标识:吉卫健用字 20070063。但咨询了卫生局、工商局以及药监局后,均表示对这个标识不是很熟悉。
市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殷主任跟记者解释:“吉卫健用字,这是个地方上的东西,因为上面没有其他专门标识,比如说国药准字、健字等,所以不能说是药品,也不能称之为保健品或者消毒产品。它是打了个擦边球,类似的情况我们之前也接到过投诉,明知道它在虚假宣传,但是也没有办法。如果是药品可以找药监局去查,保健品我们可以查,但现在却没有个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之前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过查处,但后来不了了之,直到现在这是个盲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是药品的话必须有国家准字的批号,仅仅有专利证号是不行的。如果不在药品范围之内,则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是这个产品究竟是什么?我们随后就会安排执法人员对它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