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展养犬管理整治行动 35种犬只将被禁养

2010-04-16 04: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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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犬吓唬人可罚500元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警方还将加大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力度,对放任犬只吓唬人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道路、广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违章携犬的,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警告,如果是单位的,将并处200元罚款,对个人将处50元罚款。

    发现违法养犬可举报

    警方提醒市民,爱犬应有“道”,应当文明养犬,如果发现身边有违法养犬的情况,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0报警。当然,如果你身边有因为养犬造成的烦心事,也可以上班时间拔打本报热线电话80889384反映。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66571755

    市南分局:66575076

    市北分局:66575550

    四方分局:66576045

    李沧分局:66576565

    崂山分局:55580091

    黄岛分局:66581110

    城阳分局:66582218

    整治养犬是创城行动之一

    根据往年的数字统计,岛城平均每天有20多人被狗所伤,而狗从人类的朋友,发展到“狗患”,犬主文明养犬自觉守法至关重要。

    “养犬管理整治,也是岛城今年‘创城’的五大行动之一。”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说,通过去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反馈情况来看,岛城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现象反映非常强烈,特别是在一些有明令禁止携犬进入的广场仍携犬进入、因养犬引发的纠纷、治安问题等比较突出。

    市民反映的与养犬有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犬只咬人、吓人,犬主没有对犬只的排泄物及时处理等方面上。

    据工作人员介绍,市民爱犬之心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在养犬之前,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否有养犬的条件,所养的犬是不是法规明令禁止的,在养犬时,也要注意给犬只打疫苗,外出遛狗时 ,一定要拴好,由成年人牵引,并且及时清理犬只留下的排泄物,这样既为自己和他人负责,也能让整个城市保持一个整洁的面貌。

    记者 刘鹏 本报通讯员 王建华  李国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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