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6日讯(记者 马正拓)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高处悬挂作业施工行为,个人或单位都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日前,市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青岛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新明确了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委托单位的责任,为“蜘蛛人”的人身安全系上一道安全绳。
据悉,此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与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该规定指出,凡是从建筑物上部将人员及设备用绳索悬挂在空中2米以上,从事粉刷 、喷涂 、清洁或者安装等作业,均属高处悬挂作业。
为加强本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高处悬挂作业施工行为,个人或单位都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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