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要求: 违规办学投诉要有回音

2010-05-11 05:4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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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1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将在省教育厅网站专门设立规范办学投诉信息发布平台,对投诉邮箱中的投诉信息,将定期审核面向社会发布,确保每件投诉都有回音。

  据了解,为了监督学校规范办学,山东省教育厅从2008年1月起设立网络投诉邮箱,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为规范办学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线索。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投诉工作,山东省决定在教育厅网站上专门设立规范办学投诉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为www.sdedu.gov.cn,对xxwgjb@vip.163.com邮箱中的投诉信息,省教育厅将定期审核并编号面向社会发布。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省教育厅发布的投诉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范办学投诉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反馈,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根据要求,对一般性投诉,各市教育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问题比较复杂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问题情节复杂、需多个单位参与办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5天,并及时在省教育厅规范办学投诉信息发布平台上说明原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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