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青岛驾车伤人逃逸 跑到潍坊才投案自首

2010-05-19 05: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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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18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仲伟平  姜平海) 5月16日晚上,在四流北路与楼山路路口,一辆大货车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青年男子撞倒,大货司机随即驾车逃逸。就在李沧交警全力排查时,次日肇事司机在淄博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18日下午,肇事司机徐某被李沧交警押解回青岛。

  16日晚上8时许,在四流北路与楼山路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雨中过马路时被撞,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李沧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并随即成立了“ 5·16”专案组。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受害的男青年已经当场死亡,事故现场没有肇事车等可供案件侦破的线索,这是一起典型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民警按照侦破肇事逃逸案件的分工 ,开始搜集线索。据民警介绍,他们立即对现场周边道路进行布控,查找可疑车辆。同时,调取附近路段图像资料、走访目击者,扩大发现新的线索范围,确定肇事车型,查找肇事车。另外,迅速确定死者身份。一小时后,民警先后通过走访附近单位 、路过的市民等100余人,初步确认肇事车辆是一辆大型货车,事发时该车沿四流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同时,民警初步落实了死者的身份,死者为贾某,男,29岁。

  “为进一步寻找线索,当晚该案案情还通过青岛交通广播台进行了播报,向广大市民征集有关线索。”民警告诉记者。5月17日上午10时许,李沧交警接到淄博警方的电话,说“ 淄博市人徐某,驾驶鲁C12527号半挂车到当地投案,称在青岛发生事故后逃逸。”经民警初步询问,确定徐某为“5·16”专案的嫌疑人。当天,李沧交警赶赴淄博。18日15时许,民警将徐某及肇事车辆带回青岛。经初步审讯,徐某承认了“5·16”肇事逃逸事实。至于徐某当时是否知道自己撞了人以及为何徐某在淄博投案,李沧交警告诉记者,初步分析徐某当时可能已看到自己撞了人,但还心存侥幸,以为雨夜路上人少车少,不会有人看到,于是干脆驾车逃跑了。后来考虑到当时路上有目击者或路面监控等因素,反正自己也逃脱不了,同时也了解到青岛交警部门正在侦查此案,于是最终选择了投案,希望减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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