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高丽) 为“速战速决”,今年1月14日,曹某和刘某打飞的从沈阳来青岛盗窃,来青当天盗窃了一个手包和一个钱包后迅速离开。为了防止被查,两人还将赃物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回老家。近日,两人以盗窃罪获刑。
曹某和刘某都是辽宁人,曹某曾因诈骗罪被判过刑。今年1月,曹某和刘某商量来青岛盗窃,并商定“速战速决”,盗窃得手后迅速离开。1月14日下午,两人乘飞机从沈阳来到青岛。当晚6时许,曹某先一个人出来“踩点”,在某商场的GUCCI品牌专柜,趁售货员不注意,迅速盗窃褐色皮制手包一个。当晚9时许,曹某又和刘某来到一家LV专卖店,趁机盗窃LV黑色山羊皮钱包一个。当晚两人连夜赶往济南,在济南两人将盗窃的赃物邮寄回刘某家中。随后两人赶回老家。
警方根据商场提供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曹某和刘某的盗窃行为,1月19日,曹某和刘某在老家销赃时被民警抓获。曹某和刘某交代,为了防止被抓,两人选择乘飞机到距离家较远的城市作案,得手后迅速离开。怕路上被查,两人得手后还将赃物邮寄回老家而不是随身带在身上。
经涉案物品价值认定,两人盗得的 GUCCI手包价值8700元钱,LV钱包价值9500元。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参与两次,刘某参与一次,两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曹某是主犯,刘某是从犯。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刘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1.8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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