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路高架桥拆迁公示 拆迁选房首推电脑摇号

2010-07-21 08: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新疆路高架桥拆迁区域(红圈处天桥以北),房屋年代跨度很大。

  20日,记者从市北区了解到,新疆路高架桥拆迁项目将于21日正式公示,涉及居民1500多户,为了防止出现为领取选房顺序号连夜排队的现象,市北区首次推行摇号方式发放选房顺序号,对前三天交房的居民实行统一摇号 ,确定选房顺序号。

  拆迁分南中北三片进行

  据介绍,新疆路高架桥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将与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连接,形成城市交通主动脉。该工程南起上海路与冠县路路口,与正在建设的快速路三期相接,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跨越普集路铁路货场,与已建成的杭鞍快速路相接,工程全长3.5公里,沿线涉及拆迁的居民达到1500多户。

  鉴于项目拆迁时间紧、户数多,市北区特意选择了3家拆迁承办单位,分成南片、中片和北片三部分进行施工,其中南片拆迁范围:冠县路105~141号(单号)、上海路67~71号(单号)的住宅以及海关、港务局辖区,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恩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片拆迁范围:主要是冠县路143~163号(单号)、新疆路1~17号(单号)、大港纬五路1号、杭州支路4号、杭州支路9号等。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永泰拆迁代理有限公司;北片拆迁范围:新疆路8~12号(双号)、渤海路2~22号(双号)、渤海路5号、普集支路28号和铁路辖区等。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

  拆迁具体详情今起公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规定,住宅房屋拆迁采取异地提供安置房源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非住宅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定位方式为二次定位,选择房屋的居民,按照选房先后次序选择房屋,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65㎡以下的被拆迁人,选择华阳路百洋制药厂项目和采菊苑房屋两处房源的,需在该房源建筑面积100㎡以内的套型进行选择,在二次定位时实际安置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差额部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相互结算。拆迁的具体详情21日上午开始将在三个片区进行统一公示。

  居民如有疑问和困难可到拆迁现场办公室咨询和反映。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