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看守所中
王某是一个6岁孩子的妈妈,也是公安部目标案件“6.23”特大跨省贩毒案的主犯。7月19日青岛、成都两地警方联手,摧毁了这个贩毒团伙,抓获了1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2公斤冰毒,90余万元赌资,还有2辆涉毒汽车。根据警方的描述,王某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是至关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一个31岁的外地女子,为何能在青岛如此猖獗贩毒呢?
为养儿子她开始贩毒
7月28日,记者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见到了王某。她在高墙之内进行了一场真情告白。王某说,她第一个孩子7个月大的时候,因为脑炎不幸夭折。后来她又要了一个孩子,非常疼爱。由于丈夫对孩子不够关心,她甚至选择了和丈夫离婚。2006年,王某离婚后来到青岛,她染上了吸毒的恶习,认识了周某,得知成都的毒品比较纯,且价格便宜。没工作的王某决定铤而走险。
第一次,她东拼西凑了7万元钱,通过周某到成都购买了毒品,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这次“买卖”,不但让她还清了欠下的三四万元外债,还有不少剩余。
警方在她存折上也发现了近200万元的存款。这跟一般的毒贩不同,因为平常的毒贩通常“挣”的钱几乎全部购买毒品挥霍了。王某说,她想给儿子攒钱。“虽然我的儿子才6岁,但是我想早些给他做些准备,首先给他买套房子,然后,让他上最好的学校,吃最好的食物,穿最好的衣服。”
为练“技术”去法院旁听
王某说,随着贩毒的次数多了,她也意识到了贩毒的危险性,她也经常因为梦到被抓而半夜惊醒。为了提高自己的反侦察能力,她就一直“钻研”贩毒的“技巧”,“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我知道如何能躲过机场仪器的检测,知道通过道路运输应当如何藏毒。”
王某说,为了掌握更多的“贩毒知识”,她还经常到法庭旁听相关的案件,只不过,她关心的不是案件审判的结果,而是通过旁听,掌握更多贩毒“技巧”,增强自己的反侦察意识,“开始到法庭的时候,我经常吓得腿肚子转筋,经常幻想自己被送上被告席的场景。”虽然王某自认为自己已经能完全躲避警方的“火眼金睛”了,但她还是没有逃出法网。
据了解,现在王某的儿子已经交给孩子的父亲抚养。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建华张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