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间借贷出现新模式 借贷公司先垫钱揽客

2010-07-30 03: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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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 张同顺) 通过借贷公司借款,还不上钱时,由借贷公司代借款人还钱,事后等经济宽裕了,再将借款还给借贷公司。近日,记者从岛城民间借贷市场上了解到,青岛有借贷公司开始开展这种业务,采用将借贷双方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的方式,吸引放款人和借款人前来办理业务。

  29日,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9年通过一家借贷公司放款给借款人刘先生22万,借款期限为1年。在该借贷公司考察了刘先生的资产及信用情况后,王女士和刘先生签订借贷合同。但借款期限已到,刘先生无力偿还借款。

  后来,该借贷公司和王女士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的协议,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了这家借贷公司,该借贷公司“代替”刘先生将22万元还给王女士,王女士的账户上 ,借贷公司已经给她汇上了钱。王女士称,这下可以放心了 ,剩下的事,包括利息,将由借贷公司向刘先生追偿,如果起诉,官司也由借贷公司来打。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已有少数借贷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借贷市场竞争激烈,开展这种业务也是为了更多地吸引客户。

  记者29日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及熟悉民间借贷的律师,他们对于这种模式褒贬不一。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潘宏律师认为,有了这种业务后,一定程度上的风险就转移到借贷公司身上 ,这对于风险承受力相对较弱的借贷双方 ,是利好之事。

  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借贷公司经理认为,开展这种业务,借贷公司需要具备巨大的讨债能力,不然借贷公司的风险雪球会越来越大,可能威胁到自身的经营。

  记者还采访了市北法院的一位法官。他表示,借贷公司的这种做法,从合同法分析,这是放款人与借贷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法律没有禁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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