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设计将好友调离家中 偷走其家中42000元

2010-08-09 03: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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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8日讯(记者 刘纯来) 每次行窃前,金某都先设下计谋将好友调离家中,然后安排人趁机盗窃好友家,两次盗窃好友42000元。7日,记者从即墨法院了解到,即墨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据法官介绍,20岁的被告人金某平时经常到即墨市大信镇的好友家里玩,好友及其家人也将其当成要好朋友对待。一次,金某发现好友父母放钱的地方,于是暗暗记在心上。随后金某伙同金某某(在逃)策划盗窃好友家里的钱财,二人又纠集另外两人参与盗窃,并商定由金某将好友从家中骗出,其他人则趁机盗窃。

    2009年9月9日18时许,金某等人到好友家里玩耍,其间金某借口与好友外出,金某某趁无人之机,盗窃金某好友的父母人民币32000元。随后,金某与好友返回家中。后来,金某与金某某又以吃饭为名将好友从家中骗出,安排他人趁机爬墙进入金某好友家,再次盗窃其父母人民币1万余元。其中金某某盗窃的32000元由金某与金某某二人均分,他人盗窃的1万余元由四人均分。

    “被盗者从来没怀疑家里的钱是被好友偷走的,直到公安机关在侦破另一起案件时,金某供述后才知道家里的钱财竟是最好的朋友设计盗窃的。”法院判处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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