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房屋出租要备案

2010-08-31 00:0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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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青岛市将全面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前,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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