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iPad需缴千元税 商务部称此举有违WTO规则

2010-11-15 06: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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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外“打折季”的临近,不少大牌的“粉丝”也开始“蠢蠢欲动”,不过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 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近日,针对此规定 ,商务部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带iPad需缴千元税

    根据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例如,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 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即(8000~5000)×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 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9000×税率。

    手表的税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 ;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有的则是定额税,比如现在大热的iPad,就是定额税,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但是因为它属于微型计算机,所以在入关的时候,就必须缴纳1000元的定额税。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 ,在国内购买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需要申报,否则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

    商务部发出咨询函

    54号公告引起各方热议,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该纳税,该缴多少税已成热门话题。海关向iPad征收千元关税的事件逐渐“发酵”。近日商务部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留学生回国得“裸奔”

    针对54号公告,甚至有留学生发布了“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币左右;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结论:“裸奔”。对于这样的说法,海关人员表示很夸张,其实在查验现场,海关人员会根据旅客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属于征税范围的物品,明显就是使用过的,即使旅客出境时忘了申报,一般海关人员也不会强行征税。

    海关总署回应——

    超5000元征税符合国际做法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11月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不少人认为,海关对居民旅客的“5000元”和非居民旅客的“2000元”限值的规定太严格。黄熠说,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 ,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据了解,澳大利亚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900澳元,英国是390英镑 ,德国是430欧元,美国对进境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800美元,对非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100美元,韩国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400美元。

    目前,中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中国确定的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税率参考

    ●适用10%税率的物品:

    食品、饮料、鞋靴、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家具、文具用品、邮票等

    ●适用20%税率的物品:

    纺织原材料、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摄影摄像、影音家电、空调、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等

    ●适用30%税率的物品:

    钟表及其配件、附件等

    ●适用50%税率的物品:

    化妆品、酒类、烟草等

    本栏文均据《扬子晚报》、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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