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2万买下一周客房 度假村却将房间订给别人

2011-04-14 04: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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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13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姜积前) 外地游客赖先生在青岛一处度假村花2万元买下了豪华间“分时度假”,度假村收钱时承诺“保证随到随住”,可赖先生4月11日从外地赶来青岛后,度假村却称“房间订出,无法入住”。2万元买的“随到随住”无福消受,还差点沦落街头,赖先生12日将该度假村投诉到了12315。

    赖先生是广东人,2010年9月份花2万元购买了青岛一处度假村的“分时度假”,按照度假村“分时度假”的约定,赖先生交付这2万元后,每年4月份、5月份、10月份可以随时到该度假村的508豪华间入住一周,并且是“随到随住”。

    4日11日,赖先生从广东赶到青岛,准备享受一下“分时度假”的豪华间,谁知抵达度假村后却被告知,508豪华间已经被别的客人住上了。“我花2万元买下了508房间的‘分时度假’,收钱时度假村口口声声承诺是‘随到随住’,这大老远来度假了就收钱不认人了?”更让赖先生恼火的是,度假村不仅没有履行“分时度假”的承诺,也没有按照豪华间的住宿标准安排他到其他房间入住。

    赖先生越想越气,将度假村投诉到了青岛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了解到,所谓“分时度假”,是把度假酒店一个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段卖给多个消费者,使用期限短则3年,长则数十年。消费者购买“分时度假”产品后,可以享受每年一周的度假,或者把自己购买的时段与别人交换,前往其他度假酒店旅游住宿。

    赖先生所消费的度假村辩解称,他们从本月8日开始接待了一家房产公司的高层人员培训,赖先生来青岛前也没有提前预约,所以才出现了508房间被订出的错误。但执法人员认为,赖先生交付2万元款项签订合同时,商家承诺“随到随住”,却没有履行承诺,应当承担责任。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度假村承担了赖先生11日当晚的住宿费用,并为其办理同等标准入住,同时延期入住一天。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分时度假”产品价格昂贵,动辄数万元,而且合同期限较长,消费者一定要慎重选择和购买“分时度假”产品,要留意查验商家是否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签订合同时,应把商家的口头宣传写入书面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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