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造地臭水污染 胶州湾湿地20年减少1/3(图)

2011-04-15 03: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面临困难管理部门多专项资金少,立法仍缺乏意识还不够

胶州湾湿地保护面临四道坎

    记者了解到,近些年,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以及市政府和相关区市政府都加大了对胶州湾湿地的保护力度,但就现实而言,胶州湾湿地保护还面临着四道难过的坎。

    没有专门立法保护

    虽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一部分条款适用于湿地保护,但总体而言,这些条款比较分散,一些表述也并不清楚。在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的大背景下,本市也尚未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使胶州湾湿地的保护管理、恢复改造、执法监督等缺乏法律保障。

    多头管理责任不清

    由于胶州湾湿地横跨四方、城阳、胶州、黄岛等多个区市,涉及到诸多部门,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不同,彼此间又缺乏协调机制,因此形成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这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保护管理资金匮乏

    目前,胶州湾湿地保护主要靠政府的拨款,没有固定的投资渠道,资金渠道单一,无法满足湿地保护与科研的需要,很大程度上束缚和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如胶州湾自然湿地资源普查、湿地动态监测,胶州湾野生动植物种调查、野生动植物种动态监测等,因缺少专项财力支持,有些资源数据、规划图纸多数采用以往的旧资料,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护认识还不够充分

    目前,虽然很多人都在喊着保护胶州湾湿地,但社会对胶州湾湿地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普遍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没有形成良好的保护与利用观念。

■支招

各界纷纷为保护胶州湾湿地建言献策———

尽快立法严禁填海造地

    下一步,该如何保护胶州湾湿地?相关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纷纷建言献策。其中,不少人提到要尽快就湿地保护立法,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成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郭佩芳教授建议,要尽快建立职能协调统一的胶州湾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我省东营、烟台和潍坊等市把湿地保护与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了湿地保护区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黄河三角洲、长岛、白浪河等湿地保护区还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因此,建议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对胶州湾湿地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另外,要抓紧制定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对红线范围内湿地实施绝对保护。

    合理规划严禁填海造地

    “当务之急是政府出台明确的城市规划,严禁私自非法填海造地。”市人大代表、北方国贸董事长李其温表示,要尽快制定《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相结合。严厉禁止私自填海造地的行为,控制滩涂养殖围垦,适度“退池还海”、“退盐(田)还海”、“退耕还草”,尽量恢复胶州湾的自然岸线,保证胶州湾水域、潮间带滩涂和大沽河河口湿地植被面积不再减小。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给野生植物造成永久性损害。

    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市人大代表、青岛高科园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顾少民认为,应该建设胶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使之成为市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并争取早日申报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依照国家或省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胶州湾湿地保护区最好能设置隔离带,远离填海造陆,远离农药、化肥等污染,远离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成为远近文明的天然湿地公园,一方面让湿地得到很好的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另一方面为市民提供一个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天然公园。”

    立法同时提高环保意识

    “完善胶州湾湿地保护的立法是必要的,与此同时整治周边的大环境,让市民意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就更必要了。”市人大代表、二中分校高级教师王林表示。据王林介绍,市人大曾经出台相关法规,规定沿海200米以内不得有建筑。但是不少商人被利益驱使,公然反抗这条法规填海造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青岛市也尚未出台详细的地方性法规,在王林看来,当务之急是完善胶州湾湿地保护的立法,详细列出保护项目和违反法规应受到的严惩。还必须逐步将已经填海造陆的商家置换出来,搬回内陆。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