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因邻里纠纷心脏病复发 邻居被判赔医药费

2011-04-25 03: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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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4日讯(记者 王悦) 因自己堆积的木头挡住了别人家煤屋的门,80多岁的李老太与邻居于某夫妇竟然厮打起来,李老太心脏病复发入院,但因及时就诊并无大碍。经民警调解,于某愿意支付医药费并道歉,但却迟迟未履行。为此,李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李沧法院一审判决于某赔偿其医药费2000元。

    家住李沧区振华路的李老太,现年已经82岁,她经常把捡来的木头放在单元楼的公共走廊里,结果堵住了邻居于某家的煤屋门。2010年9月25日18时许,于某嫌木头碍事便把木块挪开,李老太听见动静从屋里出来问怎么回事,结果双方话不投机吵了起来,于某的妻子也出来参与“混战”。口水战很快升级为了肢体冲突,双方厮打起来,李老太的孙子赶来后双方打成“一团”,期间,李老太心脏突感不适,倒地不起。家人将李老太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她心脏病复发,且“头外伤反应、软组织挫伤、房颤”,医生建议其留院观察。

    当天晚上,经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振华路派出所调解,李老太的孙子与于某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于某支付医疗费并赔礼道歉,李老太的家人将窗前的木头搬走等……”据介绍,次日,于某在居委会工作人员陪同下向李老太礼道歉,不过,之后支付医药费的事却一拖再拖。为此,今年1月18日李老太一纸诉状将邻居于某告上法庭索赔 。

    近日,李沧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经过调查,李老太心脏病复发并受伤确因与邻居厮打,主审法官表示,“纠纷当晚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被告间的调解协议系合法民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虽于某抗辩称,其系受到原告家人胁迫才达成协议,但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主张,故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于某赔偿李老太医药费等费用2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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