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瑞东 “五一”期间,北京新开期房项目成交均价由24945元/平方米下调至 22512元/平方米,下降10% ,终于实现“稳中有降”。与此同时,中国指数研究院5月3日发布数据也称,上海、天津、深圳4月份房价环比上涨均没有超过1%,实现了“稳定”。而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一线城市集中出现“ 稳中有降”的情况背后,却是各地政府集中推低价房,行政手段限制高价房预售许可证等系列“削峰填谷”的做法。(5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所谓“削峰填谷”,即是利用低价房摊低平均房价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在暗着和中央的楼市调控政策玩太极推手。这种不需要多高智商的玩法,虽然暂时实现了“稳中有降”的调控目标,但却没有体现出一丝调控效果,反而展示了赤裸裸的政策对抗。在这种对抗下,楼市调控有了效果,官员有了政绩,掌握游戏规则的人皆大欢喜;而于民众而言,却是房价“被下降”、“被平均”,老百姓“被幸福”。在这种错位的语境中,人们不禁要问:楼市调控,到底要政绩还是要民生?
房价“被下降”,一方面表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瘾”还没有戒掉,甚至因此阳奉阴违地与中央实行“软对抗”;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政策理解偏差,没有将实现大众的“住有所居”作为调控的根本点,而是大玩数字游戏。这些都说明,楼市调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利用低价房将平均房价拉下来,免于在房价调控上被问责,确保在年末完成调控目标;同时,又可以继续催化房地产的拉动效应——这种阳奉阴违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保住房地产行业,进而拉动GDP高歌猛进!而一旦“稳”和“降”都可通过“手段”来实现,也就不具有真正的调控意义。
楼市调控的关键点是保民生,价格调控也是如此。但这个“民生”在哪里呢?一些地方政府不是考虑如何执行中央政策,调控房价为民众牟利,而是变相消解调控力度,明里暗里搞“对策”。在通胀压力加大、生活成本猛增的状况下,离政绩越来越近的房价,离民生却渐行渐远。
房价“被下降”,再次凸显出历次房价调控失败的一大症结——执行不力。过去的事实告诉我们,再强硬的调控政策,再具体的调控措施,在现实利益面前,也往往会被地方政府的化骨绵掌消解于无形。此轮房市调控,已经走到博弈的关键时刻,是进是退,关系重大。因此,进一步强化问责制,真正将抑制房价同地方官员的政绩、任用等挂钩,督促地方政府在政绩与民生之间做出正确选择,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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