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不怕丢人,奈何以点名惧之

2011-05-09 09: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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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5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检查结果,11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因执行不力被点名。(5月6日《京华时报》)  

    被点名批评的这11家地产公司,不乏楼市大鳄。此次是公开点名且在《新闻联播》中曝光,更多在于表现国家调控楼市的决心,对纠结的民意来说,也算一份抚慰。

  然而,楼市需要的不仅是一份“心”,更得有一份“力”。即便是高规格的“曝光”,又能羞辱谁、震慑谁呢?点名究竟是“化骨绵掌”还是“绣花功夫”,关键并不取决于批评的措辞或点名的级别,而决定于被点名者有没有将“名声”当作自己的羽毛。换言之,如果“名”本来就是个无关痛痒的“阑尾”,割了也毫不可惜。事实上,在我们屡屡向开发商痛呼“道德血液”的时候、在这个行业已丧失基本耻感的时候,指望“点名”唤起其行为自觉,这和痴人说梦又有什么区别?

  这些年,被点名批评的事情还真不少。比如不久前,由于未出台“限购令”,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14个城市也被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逐一点名;去年底,广州市相关部门发布通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施工企业该小心了,以后要对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明确点名批评;再往前,被审计署“点名”的对象就更多了……但是,公众发现,“点名”越来越多,效果也越来越显式微,甚至有些部门、有些领域对所谓“点名批评”已然有了免疫力。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吗?”这话换个说法同样成立——如果点名有用,还要执法干吗?楼市乱象之繁复,已是一大顽疾,公然对抗国家宏调政策,岂能用轻飘飘的“ 点名”来吓唬?政策严厉不严厉是一回事,执法严苛不严苛是另一回事,相较而言,后者更关键。假若这些年的楼市新政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我们又何苦在相关问题上如此纠结?

  与其期待“下一条更犀利的新政”,不如将以往政策梳理好、执行好。乱世用重典,“点名批评”类打屁股的娇嗔,还是不要归入楼市执行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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