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讯(记者 张同顺) 15日,记者从市视觉污染联席办获悉,视觉污染第三阶段的整治行动已开始,行动中酝酿整治占路亭体。据统计,目前七区各类亭体共2046处。在对亭体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任何单位不得再设置各类亭体。据悉,具体整治方案正在制定中。
市视觉污染整治联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占用人行道或在绿地上设置的亭体,污染城市视觉环境,对交通造成不便,一直以来遭市民诟病。在视觉污染整治第三阶段行动中,联席办酝酿将占路亭体纳入整治范围。
“现在,对亭体的整治工作正在调查摸底阶段,据统计,七区各类亭体共2046处,多数由大企业及金融机构设置。其中违法违规设置的亭体占多大的比例,还在统计中。”联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15日,记者走访了东海路、宁夏路等路段的几处占路亭体。宁夏路一处售货亭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以6000元一年的租金租下来的,如果要把亭子拆了,不仅遭到损失,而且她年纪大了,不知道能再做什么。“亭体的经营者很多都是像我这样的弱势群体,有关部门若要整治应该统筹考虑。”
市视觉污染联席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占路亭体的整治,现在正在抓紧制定亭体设置管理办法,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任何单位不得再设置各类亭体。整治现有亭体时,将制定方案,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实施,如何整治正在制定中。“因亭体整治涉及弱势群体,整治时执法部门有所考虑,不会以偏概全,初步有将亭体向社区迁移的设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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